兴仁市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兴仁市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略) 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进行采购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物资名称、数量及参数:详见附件。
(三)采购控价:不高于25.6万元,报价超过控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验收要求: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单位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到货清单等);
(2)货物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和产品性能参数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疫苗及诊断试剂运输要符合相关要求;
(5)货物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货物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应经营备案证。
5.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医疗器械部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参选供应商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国家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提供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四)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
(七)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八)参加询价时提供本次询价产品的报价单、规格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其中(一)—(七)项均需要装订成册;第(八)项,产品报价密封装袋,并盖骑缝章。
四、询价方式及成交原则
采取公开询价方式,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以符合产品参数标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报价为成交合同价。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物资及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供应商应按采购物资清单中采购内容及要求逐项报价。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国内货物的税金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3.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报价。价格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漏报致使产品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产品不能通过验收等,其所有费用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询价时间及要求
1.询价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
2.报价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制定纸质标书: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包括分项报价清单),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纸质标书需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材料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企业名称。
4.报价材料2024年3月20日前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逾期(以邮戳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附件: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略) 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进行采购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物资名称、数量及参数:详见附件。
(三)采购控价:不高于25.6万元,报价超过控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验收要求: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单位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到货清单等);
(2)货物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和产品性能参数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疫苗及诊断试剂运输要符合相关要求;
(5)货物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货物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应经营备案证。
5.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医疗器械部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参选供应商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国家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提供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四)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
(七)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八)参加询价时提供本次询价产品的报价单、规格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其中(一)—(七)项均需要装订成册;第(八)项,产品报价密封装袋,并盖骑缝章。
四、询价方式及成交原则
采取公开询价方式,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以符合产品参数标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报价为成交合同价。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物资及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供应商应按采购物资清单中采购内容及要求逐项报价。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国内货物的税金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3.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报价。价格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漏报致使产品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产品不能通过验收等,其所有费用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询价时间及要求
1.询价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
2.报价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制定纸质标书: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包括分项报价清单),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纸质标书需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材料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企业名称。
4.报价材料2024年3月20日前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逾期(以邮戳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附件: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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