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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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学思践行。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守法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点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带动引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学习实效。坚持领导带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常态化。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带头深学细研、读懂悟透,并在生态环境工作中践行深化。今年以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11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略) 、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意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推进我县法治生态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三、本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结合宪法宣传周常态化推进学法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切实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理念。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开展普法学习10余次,法宣在线平台年度学法考试完成率100%,及格率100%。季度学法考勤完成率100%。

(二)常态化推进法治生态工作

一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风险方面:全力推进从严排查工作,实行“三三制”工作法,将来访群众纳入环保执法监管范畴。深化网格工作制度,压紧压实网格工作责任。

二是污染防治工作方面:1.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我县空气质量管控方案,加强统筹调度,开展露天焚烧、道路扬尘、建筑扬尘、交通污染、餐饮油烟、油熏制品的管控工作。2023我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7.3%。2.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县级水源地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按要求推进油沙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持续加强县域内赤水河、乌江等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我县国、省控地表水水质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开展巡河(湖)专项行动5次,发现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略)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略) 历史遗留工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一二期)、 (略) 矿区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防治摸底排查工作;完成贵州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完成35个土地性质转变为“两公一住”地块的土调工作。4. 坚决打好固废治理战。2023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置1702余吨,处置率为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437余吨,处置率为100%。

三是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工作方面。2023年以来采取网格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余人次,检查企业630余家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罚款金额387.24256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实施行政拘留1人。

四是强化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1. 根据《金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方案》,完成季度监督性监测、16个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水质监测和25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季度一次的监测。2. 持续开展金沙县城声功能区点位调整噪声监测,完成27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全年达标率96%;完成120个区域噪声及交通噪声点位的昼间和夜间的监测,平均值达到评价标准中的一般及;完成县城声功能区调整11个备选点位的监测。3. 开展环保执法和应急事件中的监测采样和检测分析工作。开展执法应急监测十余次,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数次,为突发应急事件掌握水质变化、提出科学合理处置意见建议提供了数据支撑。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和经济发展及环境管理要求不匹配。

二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偶尔还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完全到位;生态环境领域以案释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成为社会的共识。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保护宣传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法治宣传,让保护生态环境深入人心。通过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等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震慑力,让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成为自觉。

二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监管方式,采取网格化监管填补漏洞;不断完善执法与监管衔接,要实施依法综合执法,同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凝聚力量,整合精干力量,配齐执法证件,充实执法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情况发生。

(略) 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

**日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学思践行。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守法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点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带动引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学习实效。坚持领导带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常态化。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带头深学细研、读懂悟透,并在生态环境工作中践行深化。今年以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11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略) 、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意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推进我县法治生态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三、本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结合宪法宣传周常态化推进学法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切实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理念。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开展普法学习10余次,法宣在线平台年度学法考试完成率100%,及格率100%。季度学法考勤完成率100%。

(二)常态化推进法治生态工作

一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风险方面:全力推进从严排查工作,实行“三三制”工作法,将来访群众纳入环保执法监管范畴。深化网格工作制度,压紧压实网格工作责任。

二是污染防治工作方面:1.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我县空气质量管控方案,加强统筹调度,开展露天焚烧、道路扬尘、建筑扬尘、交通污染、餐饮油烟、油熏制品的管控工作。2023我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7.3%。2.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县级水源地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按要求推进油沙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持续加强县域内赤水河、乌江等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我县国、省控地表水水质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开展巡河(湖)专项行动5次,发现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略)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略) 历史遗留工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一二期)、 (略) 矿区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防治摸底排查工作;完成贵州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完成35个土地性质转变为“两公一住”地块的土调工作。4. 坚决打好固废治理战。2023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置1702余吨,处置率为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437余吨,处置率为100%。

三是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工作方面。2023年以来采取网格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余人次,检查企业630余家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罚款金额387.24256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实施行政拘留1人。

四是强化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1. 根据《金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方案》,完成季度监督性监测、16个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水质监测和25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季度一次的监测。2. 持续开展金沙县城声功能区点位调整噪声监测,完成27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全年达标率96%;完成120个区域噪声及交通噪声点位的昼间和夜间的监测,平均值达到评价标准中的一般及;完成县城声功能区调整11个备选点位的监测。3. 开展环保执法和应急事件中的监测采样和检测分析工作。开展执法应急监测十余次,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数次,为突发应急事件掌握水质变化、提出科学合理处置意见建议提供了数据支撑。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和经济发展及环境管理要求不匹配。

二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偶尔还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完全到位;生态环境领域以案释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成为社会的共识。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保护宣传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法治宣传,让保护生态环境深入人心。通过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等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震慑力,让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成为自觉。

二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监管方式,采取网格化监管填补漏洞;不断完善执法与监管衔接,要实施依法综合执法,同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凝聚力量,整合精干力量,配齐执法证件,充实执法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情况发生。

(略) 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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