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厦门市汇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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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厦门市汇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4日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3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安溪砖厂技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略) (略) 安溪砖厂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涝港村(安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旁)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公 示 期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m2,技改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非烧结环保砖2100万块。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其中技改扩建部分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后泵入沉淀罐,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沉淀罐,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西侧安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项目水泥筒仓粉尘废气和搅拌粉尘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炉渣堆场及半成品砂堆场进行顶棚搭盖和围挡,并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建筑垃圾、弃碎土和石渣堆存于破碎车间内,采用防尘网覆盖;压滤泥定期喷雾抑尘;土石粉混合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大破机设备采用顶棚搭盖和两面围挡,叉车进料时在叉车出入口上部进行喷雾抑尘,圆锥破碎机采用上部喷雾抑尘措施,锤破机采用上部喷雾进行抑尘,下料斗设置三侧围挡,并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

2、传真:0595-*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3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安溪砖厂技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略) (略) 安溪砖厂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涝港村(安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旁)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公 示 期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m2,技改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非烧结环保砖2100万块。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其中技改扩建部分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后泵入沉淀罐,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沉淀罐,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西侧安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项目水泥筒仓粉尘废气和搅拌粉尘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炉渣堆场及半成品砂堆场进行顶棚搭盖和围挡,并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建筑垃圾、弃碎土和石渣堆存于破碎车间内,采用防尘网覆盖;压滤泥定期喷雾抑尘;土石粉混合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大破机设备采用顶棚搭盖和两面围挡,叉车进料时在叉车出入口上部进行喷雾抑尘,圆锥破碎机采用上部喷雾抑尘措施,锤破机采用上部喷雾进行抑尘,下料斗设置三侧围挡,并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

2、传真:0595-*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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