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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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城镇污水 (略) 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瞿河乡农业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瞿河百亿农产品加工园

(略)

四川中环立新 (略)

项目总投资2287.48万元,环保投资69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约3795.77m2,设计处理规模为2300m3/d,采用“格栅及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竖流沉淀池+D型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完善新增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瞿河流经约400m后汇入涪江。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格栅渠、提升泵房、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厌氧缺氧段和污泥贮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废气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报告书通过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以污水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及污泥贮泥池为边界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上范围内现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污泥由污泥池暂存后由泵输送 (略) 污泥厂进行处理;废弃生物填料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栅渣、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及沾油废物和在线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设施等噪声防治措施,以确保项目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投运前,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遂发改审批〔2018〕25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项目选址用地相关问题进行复函(射建函〔2019〕2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城镇污水 (略) 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瞿河乡农业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瞿河百亿农产品加工园

(略)

四川中环立新 (略)

项目总投资2287.48万元,环保投资69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约3795.77m2,设计处理规模为2300m3/d,采用“格栅及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竖流沉淀池+D型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完善新增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瞿河流经约400m后汇入涪江。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格栅渠、提升泵房、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厌氧缺氧段和污泥贮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废气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报告书通过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以污水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及污泥贮泥池为边界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上范围内现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污泥由污泥池暂存后由泵输送 (略) 污泥厂进行处理;废弃生物填料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栅渣、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及沾油废物和在线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设施等噪声防治措施,以确保项目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投运前,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遂发改审批〔2018〕25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项目选址用地相关问题进行复函(射建函〔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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