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拟作出桥143井场等11口油探井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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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拟作出桥143井场等11口油探井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桥143井场等11口油探井项目

(略) 宝塔区、吴起县

中国石 (略) (略) 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延安同众 (略)

项 (略) 宝塔区、吴起县。建设内容:新建11口油探井,均为直井,设计吴起县区域完钻深为2550-2720m,宝塔区区域井深为1285-1460m,地处鄂尔多斯盆地伊陕斜坡,勘探完钻层位为三叠系长10层位。项目新建11个油探井场,其中宝塔区区域9口探井及进场道路占地76239.47m2(井场:66150.3m2;施工便道:10089.17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草地,为临时占地;吴起县区域2口探 (略) 第七采油厂现有井场,属于工矿用地,井场占地面积13573.7m2。项目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6万元,占总投资5.1%。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

报批-正文.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桥143井场等11口油探井项目

(略) 宝塔区、吴起县

中国石 (略) (略) 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延安同众 (略)

项 (略) 宝塔区、吴起县。建设内容:新建11口油探井,均为直井,设计吴起县区域完钻深为2550-2720m,宝塔区区域井深为1285-1460m,地处鄂尔多斯盆地伊陕斜坡,勘探完钻层位为三叠系长10层位。项目新建11个油探井场,其中宝塔区区域9口探井及进场道路占地76239.47m2(井场:66150.3m2;施工便道:10089.17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草地,为临时占地;吴起县区域2口探 (略) 第七采油厂现有井场,属于工矿用地,井场占地面积13573.7m2。项目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6万元,占总投资5.1%。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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