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钟山县山背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广西钟山县山背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广西钟山县山背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钟环审〔2024〕7号
2024-02-28 16:55 来源: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钟山县思勤江水利工程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报批申请及《广西钟山县山背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性质为改建,位于钟山县同古镇四合村(地理坐标:东经111度09分30秒,北纬24度24分30秒)。本项目改建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包括主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顶加固维修,上游坝坡加固,坝顶加固维修,下游坝坡种植中华结缕草护坡,增设1个量水堰,增设回车平台;副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项加固维修,下游坝坡种植中华结缕草护坡,增设1个量水堰,增设回车平台;主坝梯级放水斜管靠水侧增设栏杆,副坝放水设施新建梯级放水斜管及放水箱涵;拆除重建管理房;进行蚁害防治,完善工程监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56.21万元,环保投资17.66万元,占投资额的4.96%。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项目主要大气环境目标为领脚村散户(南面400m)、凤口村(北面400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施工期施工料场遮盖、密闭运输、设置洗车池、临时堆土区、开挖裸露面采取篷布覆盖并设置洒水装置,拌合区四周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水泥仓库的水泥放置于筒仓内,粉尘经筒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定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进行检查并加强保养。

2.施工期运输车辆、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需收集后进入沉淀池,中和、沉淀后的上清液用于施工区、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开挖,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 (略) 政部门指定消纳场处置。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施工期保护工程区周围的植被,若施工期间发现珍稀保护植物,应立即停工,采取保护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厂界内、外树木和草地,施工完工后应及时种植树木,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部分距离水面较近的施工点应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施工期间应严禁在水体中挖沙、取石、倾倒建筑垃圾、改变水流流向和加重泥沙含量等行为,白蚁治理过程中杜绝蚂蚁诱饵进入水库库区。对临时用地进行播撒草籽,并按原地貌恢复。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安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关于广西钟山县山背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钟环审〔2024〕7号
2024-02-28 16:55 来源: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钟山县思勤江水利工程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报批申请及《广西钟山县山背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性质为改建,位于钟山县同古镇四合村(地理坐标:东经111度09分30秒,北纬24度24分30秒)。本项目改建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包括主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顶加固维修,上游坝坡加固,坝顶加固维修,下游坝坡种植中华结缕草护坡,增设1个量水堰,增设回车平台;副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项加固维修,下游坝坡种植中华结缕草护坡,增设1个量水堰,增设回车平台;主坝梯级放水斜管靠水侧增设栏杆,副坝放水设施新建梯级放水斜管及放水箱涵;拆除重建管理房;进行蚁害防治,完善工程监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56.21万元,环保投资17.66万元,占投资额的4.96%。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项目主要大气环境目标为领脚村散户(南面400m)、凤口村(北面400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施工期施工料场遮盖、密闭运输、设置洗车池、临时堆土区、开挖裸露面采取篷布覆盖并设置洒水装置,拌合区四周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水泥仓库的水泥放置于筒仓内,粉尘经筒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定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进行检查并加强保养。

2.施工期运输车辆、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需收集后进入沉淀池,中和、沉淀后的上清液用于施工区、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开挖,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 (略) 政部门指定消纳场处置。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施工期保护工程区周围的植被,若施工期间发现珍稀保护植物,应立即停工,采取保护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厂界内、外树木和草地,施工完工后应及时种植树木,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部分距离水面较近的施工点应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施工期间应严禁在水体中挖沙、取石、倾倒建筑垃圾、改变水流流向和加重泥沙含量等行为,白蚁治理过程中杜绝蚂蚁诱饵进入水库库区。对临时用地进行播撒草籽,并按原地貌恢复。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安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