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单元62-03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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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单元62-03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宝山区W12-1301单元62-03地块位于宝山区原南大路574号附近。地块东至祁连山路,南至62-04地块和62-05地块(规划),西至祁健路(规划),北至走马塘,总面积约25381m2。地块行政区划上属于宝山区大场镇南大村委会(*)。历史上,本地块西侧区域为上海 (略) 厂区,涉及苯、*苯、*苯、二*苯、氯苯、石蜡油等化学试剂的存储,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本地块内涉及到企业的原料储罐、化学试剂加料泵房、化工专用铁路。地块东侧区域为 (略) 南大仓库,主要作为化学原料物资储存,包括橡胶、塑料、*醇(地上储罐)、苯类化学物(地上储罐)、砒霜等。属于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企业(大类: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小类: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工业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1001工业用地),现状为闲置空地,后续拟开发为公共绿地,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中的“公园绿地(1401)”,且属于GB50137中“G1公园绿地”,综合考虑前后调查评估工作一致性,且项目地块未来可能存在儿童受体,故本次风险评估参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暴露受体
前期调查过程中本地块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本次风险评估过程与前期保持一致,将儿童和成人纳入本次风险评估的暴露受体。
关注污染物
土壤关注污染物(14种):苯、*苯、砷、锑、苯、*苯、1,2-二氯*烷、1,4-二氯苯、氯苯、硝基苯、苯胺、苯并(a)芘、萘、石油烃。
地下水关注污染物(11种):苯*烯、氯苯、苯、*苯、邻-二*苯、间-二*苯/对-二*苯、二*苯、1,2-二氯*烷、硝基苯、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
污染物参数
石油烃(C10-C40)的碳段分段、理化参数和毒性参数均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分段比例参照混合油。其他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毒性等参数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暴露途径
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风险表征结果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本地块土壤超风险关注污染物包括10种:苯、*苯、苯胺、砷、锑、苯并(a)芘、萘、氯苯、硝基苯、石油烃。涉及27个点位,95个土壤样品;地块及周边道路地下水超风险关注污染物包括4种:苯、*苯、氯苯和石油烃(C10-C40)。涉及18个点位,28个地下水样品。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地块不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的要求,因此,需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或者风险管控,来削减或消除地块风险。

,宝山区

宝山区W12-1301单元62-03地块位于宝山区原南大路574号附近。地块东至祁连山路,南至62-04地块和62-05地块(规划),西至祁健路(规划),北至走马塘,总面积约25381m2。地块行政区划上属于宝山区大场镇南大村委会(*)。历史上,本地块西侧区域为上海 (略) 厂区,涉及苯、*苯、*苯、二*苯、氯苯、石蜡油等化学试剂的存储,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本地块内涉及到企业的原料储罐、化学试剂加料泵房、化工专用铁路。地块东侧区域为 (略) 南大仓库,主要作为化学原料物资储存,包括橡胶、塑料、*醇(地上储罐)、苯类化学物(地上储罐)、砒霜等。属于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企业(大类: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小类: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工业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1001工业用地),现状为闲置空地,后续拟开发为公共绿地,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中的“公园绿地(1401)”,且属于GB50137中“G1公园绿地”,综合考虑前后调查评估工作一致性,且项目地块未来可能存在儿童受体,故本次风险评估参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暴露受体
前期调查过程中本地块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本次风险评估过程与前期保持一致,将儿童和成人纳入本次风险评估的暴露受体。
关注污染物
土壤关注污染物(14种):苯、*苯、砷、锑、苯、*苯、1,2-二氯*烷、1,4-二氯苯、氯苯、硝基苯、苯胺、苯并(a)芘、萘、石油烃。
地下水关注污染物(11种):苯*烯、氯苯、苯、*苯、邻-二*苯、间-二*苯/对-二*苯、二*苯、1,2-二氯*烷、硝基苯、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
污染物参数
石油烃(C10-C40)的碳段分段、理化参数和毒性参数均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分段比例参照混合油。其他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毒性等参数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暴露途径
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风险表征结果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本地块土壤超风险关注污染物包括10种:苯、*苯、苯胺、砷、锑、苯并(a)芘、萘、氯苯、硝基苯、石油烃。涉及27个点位,95个土壤样品;地块及周边道路地下水超风险关注污染物包括4种:苯、*苯、氯苯和石油烃(C10-C40)。涉及18个点位,28个地下水样品。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地块不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的要求,因此,需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或者风险管控,来削减或消除地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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