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山县华新工贸有限公司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鲁山县华新工贸有限公司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路西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4]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关于《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鲁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郑州 (略) 编制的《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条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产品为5万t/a石灰石粉,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磨粉加工-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本扩建项目不需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15762吨。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的要求。
2、运营期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仓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原料库设置喷干雾装置;上料、磨粉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专人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5、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四山村垃圾中转站;除尘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4年3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路西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4]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关于《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鲁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郑州 (略) 编制的《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鲁 (略) 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条2×1030kw电厂脱硫剂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产品为5万t/a石灰石粉,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磨粉加工-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本扩建项目不需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15762吨。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的要求。
2、运营期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仓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原料库设置喷干雾装置;上料、磨粉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专人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5、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四山村垃圾中转站;除尘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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