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柏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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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柏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池区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13号楼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医疗器械制造项 (略) 贵池区池州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13号楼。项目分二期建设,一 (略) 贵池区池州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13号楼二层,面积为2053.25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搅拌机、挤出机、真空炉、焊接机等设备,二期购地50亩,建设厂房2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研发中心3000平方米、仓库8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20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道路、停车位、广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生产线20条。本次评价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挤出、模具清理、印刷及印刷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堆放、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和危废暂存间(车间西侧,15m2),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滤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 (略) 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

电子邮箱:

*@*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池区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13号楼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医疗器械制造项 (略) 贵池区池州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13号楼。项目分二期建设,一 (略) 贵池区池州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13号楼二层,面积为2053.25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搅拌机、挤出机、真空炉、焊接机等设备,二期购地50亩,建设厂房2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研发中心3000平方米、仓库8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20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道路、停车位、广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生产线20条。本次评价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挤出、模具清理、印刷及印刷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堆放、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和危废暂存间(车间西侧,15m2),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滤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 (略) 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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