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消委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11月16日, (略) 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 (略) 惠山区天 (略) 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略) 、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县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面细致进行“过筛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 (略) 事故,各镇(区、街道)要于12月15日前组织辖区工贸企业开展“三个一”行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联动机制等10个方面的内容,并填写《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重点普及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教育督促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修订,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切实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消防部门要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火灾防控联合执法检查, (略) 应 (略) 、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抽取的29家重点企业,要进行全面细致、过筛子式的“起底式”排查,并结合本地实际拓展排查范围;对辖区其他工贸企业,要督促镇(区、街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根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对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住建、城管部门予以拆除,逾期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推动按期整改销案。同时,要大力宣贯《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在“厂中厂”探索安装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发生火灾后快速通知全厂全员紧急疏散撤离,并加强日常演练,不断提升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立即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攻坚行动。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 (略) 场、宾馆、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机场、施工工地、地铁、人防工程、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老旧商住楼、住宅小区、“九小场所”等23类重点场所,以及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面、居民自建房等低设防场所前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坚决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动焊、违章搭(改)建、违规堆放物品、占堵疏散通道、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文博建筑、宗教活动场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问题;“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整治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通讯等方面突出问题;室内冰雪活动场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园中园”要重点整治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清、违规动火动焊、违规改建、违规堆放物品、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等突出问题。发改、教育、民政、卫健、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广旅、应急、机关事务管理等重点部门要认真对照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梳理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质效,对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的,要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做到监管无盲区、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消防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排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加强对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为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保年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全部检查一遍。镇(区、街道)要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重点清理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组织进行登记造册、教育培训并落实标识管理。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教育培训并落实标识管理,对“九小场所”中餐饮场所年内至少检查一遍。县安委办、消委办将加强对集中行动的调度,对各类重点场所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地各部门高质量考核内容。
三、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要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图作战,各镇(区、街道)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略) 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 (略) 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四、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全面贯彻落实11月23日和11 (略) 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服装厂等易燃物集中、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排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和新业态等“两易一密一新”四类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隐患筛查,确保取得实效。年底前,各镇(区、街道)要对本地区四类场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发现隐患立行立改。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纺织、印染、服装、电动车、塑料制品等重点企业(场所)违法搭建物的依法依规处置;对其他企业(场所)违法搭建物依法依规分类分批处置。对于新增的违法搭建,实行“即查即拆”,保障拆违过程安全有序。扎实开展电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12月底前,组织全县工贸企业全面彻底开展一次电气安全隐患自查,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测。明年1月底前,各镇(区、街道)要会同消防、应急、电力等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电气安全状况及自查情况完成全覆盖检查。对防火安全性能不合格、年久老化的电气设备,要督促企业抓紧淘汰、更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独居孤寡、失能老人用电用火开展入户检查提醒,做到“家家到”,及时消除隐患,并动态上门服务。扎实开展火源管控专项排查行动。要组织企业全面摸清内部火源,以及易燃可燃物品的存放使用情况,全面梳理企业火源清单。对火源管理、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容易产生火花的电气焊、动火作业,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加强作业过程监督。要规范易燃易爆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明火使用,强化防火巡查,及时清除遗留火种。12月底前,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开展一次暗访,严肃查处一批火源管控问题突出的单位,同时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防控集中警示教育,压实消防责任。扎实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排查行动。要聚力实施“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年底前,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各类建筑、公共场所、厂房、车间、宿舍, (略) 、学校、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存在堵塞“生命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以及违规设置栅栏、广告牌、锁闭安全出口的,要立即组织清理和拆除。对新增的消防通道安全隐患,要动态排查、动态清零。扎实开展应急疏散逃生专项排查行动。要立即开展企业应急疏散逃生专项排查,对工贸企业、 (略) 、工地宿舍、厂房仓库、车站码头等各类场所的人员疏散机制,以及报警广播设备设施,进行一轮全面排查。对应急预案不健全、逃生演练不执行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在此基础上,督促各类企业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在12月底前完成应急疏散预案“回头看”工作,要突出实用、好用、管用要求,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演练。要抓紧推进一键报警或应急大喇叭广播装置安装,确保明年3月底前,全县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大型警报器、烟感报警和一键报警广播等装置安装全覆盖,并且将重点企业、场所的视频监控接入当地消防监管平台统一监测,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五、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凝聚齐抓共管合力。深入推进餐饮企业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畅通“生命通道”联合行动,采取部门联查、分片包干的形式,大力整治“生命通道”不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发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的公共服务作用,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提示,努力消除突出风险。
六、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执法。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质效,解决执法人员“人少质弱”问题。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七、着力推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针对电气焊作业,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针对保温材料,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旅、消防等部门要将高层建筑外墙、冷库、室内冰雪活动场所保温材料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逐项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针对老旧住宅小区“生命通道”占用堵塞问题,住建、公安、城管、交通、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开展综合治理,规范消防车道划线管理,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加强老旧小区熟悉演练,切实强化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
八、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码”,形成全社会参与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局面。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大力宣传“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以及消防安全“七严禁”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加大典型火灾案例曝光警示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开展隐患曝光,以强大舆论声势倒逼单位企业整改。将火灾隐患举报纳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内容,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组织开展“随手拍”“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九、统筹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全国、省、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各地区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公安、民政、文广旅、消防等部门要采取上门检查、错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活动举办地要坚持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分类制定方案、实体运行专班、加强勤务保障,梯次趋紧、逐步从严,对核心区域前置备勤、巡查守护;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其他地区要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十、全力加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公安、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市政、供水、消防等部门要对本地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住建、商务、卫健、消防等部门要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要督促企业单位针对配电室、厨房、仓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增强第一时间报警意识,提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各级消防救援队*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各镇(区、街道)要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将做好牵头组织工作,综合采取明查暗访、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提醒督办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消委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11月16日, (略) 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 (略) 惠山区天 (略) 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略) 、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县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面细致进行“过筛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 (略) 事故,各镇(区、街道)要于12月15日前组织辖区工贸企业开展“三个一”行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联动机制等10个方面的内容,并填写《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重点普及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教育督促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修订,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切实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消防部门要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火灾防控联合执法检查, (略) 应 (略) 、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抽取的29家重点企业,要进行全面细致、过筛子式的“起底式”排查,并结合本地实际拓展排查范围;对辖区其他工贸企业,要督促镇(区、街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根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对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住建、城管部门予以拆除,逾期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推动按期整改销案。同时,要大力宣贯《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在“厂中厂”探索安装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发生火灾后快速通知全厂全员紧急疏散撤离,并加强日常演练,不断提升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立即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攻坚行动。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 (略) 场、宾馆、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机场、施工工地、地铁、人防工程、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老旧商住楼、住宅小区、“九小场所”等23类重点场所,以及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面、居民自建房等低设防场所前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坚决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动焊、违章搭(改)建、违规堆放物品、占堵疏散通道、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文博建筑、宗教活动场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问题;“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整治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通讯等方面突出问题;室内冰雪活动场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园中园”要重点整治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清、违规动火动焊、违规改建、违规堆放物品、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等突出问题。发改、教育、民政、卫健、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广旅、应急、机关事务管理等重点部门要认真对照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梳理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质效,对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的,要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做到监管无盲区、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消防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排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加强对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为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保年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全部检查一遍。镇(区、街道)要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重点清理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组织进行登记造册、教育培训并落实标识管理。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教育培训并落实标识管理,对“九小场所”中餐饮场所年内至少检查一遍。县安委办、消委办将加强对集中行动的调度,对各类重点场所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地各部门高质量考核内容。
三、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要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图作战,各镇(区、街道)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略) 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 (略) 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四、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全面贯彻落实11月23日和11 (略) 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服装厂等易燃物集中、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排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和新业态等“两易一密一新”四类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隐患筛查,确保取得实效。年底前,各镇(区、街道)要对本地区四类场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发现隐患立行立改。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纺织、印染、服装、电动车、塑料制品等重点企业(场所)违法搭建物的依法依规处置;对其他企业(场所)违法搭建物依法依规分类分批处置。对于新增的违法搭建,实行“即查即拆”,保障拆违过程安全有序。扎实开展电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12月底前,组织全县工贸企业全面彻底开展一次电气安全隐患自查,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测。明年1月底前,各镇(区、街道)要会同消防、应急、电力等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电气安全状况及自查情况完成全覆盖检查。对防火安全性能不合格、年久老化的电气设备,要督促企业抓紧淘汰、更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独居孤寡、失能老人用电用火开展入户检查提醒,做到“家家到”,及时消除隐患,并动态上门服务。扎实开展火源管控专项排查行动。要组织企业全面摸清内部火源,以及易燃可燃物品的存放使用情况,全面梳理企业火源清单。对火源管理、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容易产生火花的电气焊、动火作业,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加强作业过程监督。要规范易燃易爆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明火使用,强化防火巡查,及时清除遗留火种。12月底前,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开展一次暗访,严肃查处一批火源管控问题突出的单位,同时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防控集中警示教育,压实消防责任。扎实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排查行动。要聚力实施“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年底前,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各类建筑、公共场所、厂房、车间、宿舍, (略) 、学校、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存在堵塞“生命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以及违规设置栅栏、广告牌、锁闭安全出口的,要立即组织清理和拆除。对新增的消防通道安全隐患,要动态排查、动态清零。扎实开展应急疏散逃生专项排查行动。要立即开展企业应急疏散逃生专项排查,对工贸企业、 (略) 、工地宿舍、厂房仓库、车站码头等各类场所的人员疏散机制,以及报警广播设备设施,进行一轮全面排查。对应急预案不健全、逃生演练不执行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在此基础上,督促各类企业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在12月底前完成应急疏散预案“回头看”工作,要突出实用、好用、管用要求,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演练。要抓紧推进一键报警或应急大喇叭广播装置安装,确保明年3月底前,全县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大型警报器、烟感报警和一键报警广播等装置安装全覆盖,并且将重点企业、场所的视频监控接入当地消防监管平台统一监测,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五、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凝聚齐抓共管合力。深入推进餐饮企业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畅通“生命通道”联合行动,采取部门联查、分片包干的形式,大力整治“生命通道”不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发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的公共服务作用,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提示,努力消除突出风险。
六、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执法。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质效,解决执法人员“人少质弱”问题。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七、着力推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针对电气焊作业,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针对保温材料,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旅、消防等部门要将高层建筑外墙、冷库、室内冰雪活动场所保温材料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逐项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针对老旧住宅小区“生命通道”占用堵塞问题,住建、公安、城管、交通、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开展综合治理,规范消防车道划线管理,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加强老旧小区熟悉演练,切实强化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
八、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码”,形成全社会参与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局面。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大力宣传“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以及消防安全“七严禁”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加大典型火灾案例曝光警示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开展隐患曝光,以强大舆论声势倒逼单位企业整改。将火灾隐患举报纳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内容,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组织开展“随手拍”“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九、统筹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全国、省、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各地区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公安、民政、文广旅、消防等部门要采取上门检查、错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活动举办地要坚持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分类制定方案、实体运行专班、加强勤务保障,梯次趋紧、逐步从严,对核心区域前置备勤、巡查守护;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其他地区要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十、全力加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公安、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市政、供水、消防等部门要对本地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住建、商务、卫健、消防等部门要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要督促企业单位针对配电室、厨房、仓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增强第一时间报警意识,提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各级消防救援队*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各镇(区、街道)要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将做好牵头组织工作,综合采取明查暗访、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提醒督办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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