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中以创新园幼儿园新建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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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中以创新园幼儿园新建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10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 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中以创新园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 (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以创新园幼儿园新建项目。

2、项目代码:*X20231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皋兰山路、南至规划永登路、西至069A-01地块、北至069A-01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幼托用地(Rs6)。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6011.38平方米。

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72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幼儿园及配套设施。

2、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2。

3、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要求:退规划皋兰山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永登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 米,并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4、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应符合《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要求。

5、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6、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7、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4.0米 。

8、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9、贴线率:沿皋兰山路界面不低于60%。

10、地下空间要求:地下建筑层数建议设置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

11、风貌及品质控制: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设计宜采用活泼、现代的建筑表现风格,符合幼托建筑类型特点,建筑材料宜主要采用铝板材料,建筑设计确保高品位与高品质。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已批准的《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中的有关要求。另涉及建管、绿化、卫生、生态环境、交通、交警、民防、绿化、电力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略) 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10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 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中以创新园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 (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以创新园幼儿园新建项目。

2、项目代码:*X20231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皋兰山路、南至规划永登路、西至069A-01地块、北至069A-01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幼托用地(Rs6)。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6011.38平方米。

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72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幼儿园及配套设施。

2、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2。

3、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要求:退规划皋兰山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永登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 米,并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4、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应符合《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要求。

5、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6、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7、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4.0米 。

8、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9、贴线率:沿皋兰山路界面不低于60%。

10、地下空间要求:地下建筑层数建议设置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

11、风貌及品质控制: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设计宜采用活泼、现代的建筑表现风格,符合幼托建筑类型特点,建筑材料宜主要采用铝板材料,建筑设计确保高品位与高品质。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已批准的《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中的有关要求。另涉及建管、绿化、卫生、生态环境、交通、交警、民防、绿化、电力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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