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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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一、 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南京横 (略) 集装箱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18号 2024.2.28
2 关于南京 (略) 丹酚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19号 2024.2.27
3 关于 (略) 泥浆综合处置中心泥饼资源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20号 2024.2.27
4 关于南京驰力智控 (略) 汽车机械管柱总成装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21号 2024.2.27
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一、 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南京横 (略) 集装箱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18号 2024.2.28
2 关于南京 (略) 丹酚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19号 2024.2.27
3 关于 (略) 泥浆综合处置中心泥饼资源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20号 2024.2.27
4 关于南京驰力智控 (略) 汽车机械管柱总成装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4〕21号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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