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塔前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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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塔前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8]号)的要求,为推进 (略) 塔前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略) 塔前镇总体规划用地工业小 (略) 塔前镇的中部,距镇区约1.6公里,占地面积约1.45平方公里,涉及新窑村庄。地块内大部分用地为已建企业,另外还有少量农房和村道分布。该工业小区临近G206国道,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规划范围:东至新窑村,西至G206国道,南至马家村边界;北至戴智坞附近。用地南北长约2.0公里,东西宽约0.65公里,呈不规则形,规划总用地1.45平方公里。

规划行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按照“全程互动、统筹协调、协同联动、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规划方案(包括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园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现状调查和规划分析—区域现状与产业园区回顾性评价—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评价结论—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征求意见稿公示—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2)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4)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③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④其它环保方面的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塔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塔前镇

联系人:徐春生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昌 (略)

地址: (略) -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

联系人:农工 电话:*

E-mail:*@*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8]号)的要求,为推进 (略) 塔前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略) 塔前镇总体规划用地工业小 (略) 塔前镇的中部,距镇区约1.6公里,占地面积约1.45平方公里,涉及新窑村庄。地块内大部分用地为已建企业,另外还有少量农房和村道分布。该工业小区临近G206国道,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规划范围:东至新窑村,西至G206国道,南至马家村边界;北至戴智坞附近。用地南北长约2.0公里,东西宽约0.65公里,呈不规则形,规划总用地1.45平方公里。

规划行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按照“全程互动、统筹协调、协同联动、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规划方案(包括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园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现状调查和规划分析—区域现状与产业园区回顾性评价—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评价结论—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征求意见稿公示—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2)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4)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③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④其它环保方面的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塔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塔前镇

联系人:徐春生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昌 (略)

地址: (略) -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

联系人:农工 电话:*

E-mail:*@*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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