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受理顺昌县鸿源水产品加工厂普通合伙海藻类深加工环境影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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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受理顺昌县鸿源水产品加工厂普通合伙海藻类深加工环境影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顺昌县鸿源水产品加工厂(普通合伙)海藻类深加工环境影报告表已做出同意其建设的批复,现将该项目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审批意见

1

海藻类深加工

报告表

厦门毅 (略)

顺昌县鸿源水产品加工厂(普通合伙)

顺昌县大干镇富文村富兴路1号

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年产20吨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线

南环审函顺〔2024〕2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 真:0599-*
  通讯地址: (略) 顺昌生态环境局 顺昌县南北街23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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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顺昌县鸿源水产品加工厂(普通合伙)海藻类深加工环境影报告表已做出同意其建设的批复,现将该项目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审批意见

1

海藻类深加工

报告表

厦门毅 (略)

顺昌县鸿源水产品加工厂(普通合伙)

顺昌县大干镇富文村富兴路1号

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年产20吨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线

南环审函顺〔2024〕2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 真:0599-*
  通讯地址: (略) 顺昌生态环境局 顺昌县南北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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