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农美乡村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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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农美乡村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农美乡村 (略)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定远县桑涧镇

建设单位:

定远农美乡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定远农美乡村 (略)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选 (略) (略) 定远县桑涧镇,项目总投资206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0万元。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4730.73m2(约127.1亩)。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冷却车间,制冷及变配电间,车辆消毒间,锅炉房及水泵房,生猪综合加工车间(含分割冻结车间、冷藏车间)综合楼等,建成后年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中各个池体和污泥压滤区、待宰间恶臭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屠宰车间、截粪间、胃肠容物暂存间恶臭采用负压方式集中收集,收集之后采用引风机把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塔(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屠宰车间燎毛废气在屠宰车间内的烫毛打毛区域内排放,经负压收集后经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DW001排口排入定远县禽类蛋白产品一体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隔油沉淀+气浮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标准及定远县禽类蛋白产品一体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DW00 (略) 政污水管网后由定远县禽类蛋白产品一体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制冷压缩机、空压机、污水站内的泵房、风机、屠宰加工车间设备以及锅炉配套风机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厂房吸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待宰间产生的粪便、屠宰车间内脏清理产生的肠胃内容物、病疫猪、不合格产品、有害腺体及病变组织、碎肉渣、骨粉、废猪皮、猪毛、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检疫废试剂、化验室废液等。猪胴体内分割切块过程中产生碎肉渣、骨粉、废猪皮外售给动物饲料厂家;猪毛收集后外卖猪毛制品企业;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废油外售用于制有机肥;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生产厂家妥善处理;病疫猪、不合格胴体、有害腺体及病变组织送定远县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废冷冻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定远县城乡 (略) 网站进行了二次信息发布,在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间在项目区张贴公告,并在安徽日报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且于公示期间在项目周边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均持支持态度。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550-*

传真:

0550-*

通讯地址: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农美乡村 (略)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定远县桑涧镇

建设单位:

定远农美乡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定远农美乡村 (略) 定远县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选 (略) (略) 定远县桑涧镇,项目总投资206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0万元。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4730.73m2(约127.1亩)。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冷却车间,制冷及变配电间,车辆消毒间,锅炉房及水泵房,生猪综合加工车间(含分割冻结车间、冷藏车间)综合楼等,建成后年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中各个池体和污泥压滤区、待宰间恶臭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屠宰车间、截粪间、胃肠容物暂存间恶臭采用负压方式集中收集,收集之后采用引风机把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塔(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屠宰车间燎毛废气在屠宰车间内的烫毛打毛区域内排放,经负压收集后经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DW001排口排入定远县禽类蛋白产品一体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隔油沉淀+气浮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标准及定远县禽类蛋白产品一体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DW00 (略) 政污水管网后由定远县禽类蛋白产品一体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制冷压缩机、空压机、污水站内的泵房、风机、屠宰加工车间设备以及锅炉配套风机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厂房吸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待宰间产生的粪便、屠宰车间内脏清理产生的肠胃内容物、病疫猪、不合格产品、有害腺体及病变组织、碎肉渣、骨粉、废猪皮、猪毛、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检疫废试剂、化验室废液等。猪胴体内分割切块过程中产生碎肉渣、骨粉、废猪皮外售给动物饲料厂家;猪毛收集后外卖猪毛制品企业;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废油外售用于制有机肥;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生产厂家妥善处理;病疫猪、不合格胴体、有害腺体及病变组织送定远县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废冷冻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定远县城乡 (略) 网站进行了二次信息发布,在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间在项目区张贴公告,并在安徽日报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且于公示期间在项目周边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均持支持态度。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550-*

传真:

0550-*

通讯地址: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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