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巴中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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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巴中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局《关 (略)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巴林函〔2023〕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年)》,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应急管理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9-*-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林业局。

四、建设地点

(略) 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白玉社区、石马社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新建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4处,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玉泉国有林场1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空山国有林场1处。

(二)重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重建改造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大江口国有林场2处、魏家坝国有林场3处、大坝国有林场2处。

(三)加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36处,加固改造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6处,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4处、黄柏国有林场4处、海鹰寺国有林场5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7处、大江口国有林场3处、魏家坝国有林场1处、大坝国有林场3处、玉泉国有林场2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

(四)功能完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6处,功能完善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5处。

(五)购置移动管护用房4处,配置面积20平方米/处。其中: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4处。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42.4吨标准煤(当量值)、11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耗电34.46万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二)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四)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doc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略) 林业局:

你局《关 (略)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巴林函〔2023〕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年)》,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应急管理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9-*-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林业局。

四、建设地点

(略) 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白玉社区、石马社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新建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4处,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玉泉国有林场1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空山国有林场1处。

(二)重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重建改造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大江口国有林场2处、魏家坝国有林场3处、大坝国有林场2处。

(三)加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36处,加固改造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6处,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4处、黄柏国有林场4处、海鹰寺国有林场5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7处、大江口国有林场3处、魏家坝国有林场1处、大坝国有林场3处、玉泉国有林场2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

(四)功能完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6处,功能完善面积50平方米/处。其中: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5处。

(五)购置移动管护用房4处,配置面积20平方米/处。其中: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4处。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42.4吨标准煤(当量值)、11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耗电34.46万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二)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四)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doc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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