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普瑞康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医药、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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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安徽普瑞康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医药、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普瑞康 (略) 《年产2万吨医药、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新桥国际产业园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医药、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安徽普瑞康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项目, (略) (略)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科学大道23号,租赁安徽迈 (略) 现有厂房1#部分区域、2#、3#、4#部分区域、6#部分区域,租赁厂房面积11000㎡,购置PVC片材机组、PET片材机组、镀铝机组、PP、PS 生产线机组、吸塑一体机、破碎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使用PP、PS新料进行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聚氯*烯胶片8000吨、聚酯胶片8000吨、PP、PS包装材料4000吨。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5-*-04-01-*)。由于现项目的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喷淋塔排水经中和池中和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政管网。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开练、压延等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和破碎粉尘。(1)1#厂房/破碎粉尘:破碎机上端安装集气罩(罩口下沿安装软帘)收集破碎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1)处理后,由离地高度25m的排气(DA001)筒达标排放。(2)3#厂房/挤出、开练、 压延废气:在挤出机出口处、开炼机、压延机上端安装集气罩收集,对挤出、开炼、压延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收集,汇集至集气主管道上,引至一套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2)处理后,由一根离地高度25m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4#厂房真空镀铝废气:在镀膜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镀膜过程中产生的镀铝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3)处理后,由一根离地高度2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4)6#厂房已、二层挤出、吸塑等废气:项目设置4条PET片材生产线机组、2条PP、PS包装材料生产机组和4台吸塑机,设置集气罩,聚酯胶片挤出废气、PP、PS包装材料挤出、压光、吸塑废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各类集气罩、排气筒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注塑机、喷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风机设消声器;高噪声机加工设备设减震垫;空压机设置底部减振,专用设备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略) 固体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和办理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建筑面积10㎡的危废暂存库,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设置建筑面积30㎡的一般固 废临时贮存点,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临时贮存点,定期集中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库、液体原料存储区(危化品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技术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之外的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达到相关要求,加强固体废物转运、贮存管理;开展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治、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硅油,主要环境风险为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伴生环境事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储存化学品(硅油、*烯酸酯共聚物),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落实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和火灾预防措施。建设38m3项目应急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展事故风险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
???7、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或启动生产设施前,应办理排污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联动。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普瑞康 (略) 《年产2万吨医药、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新桥国际产业园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医药、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安徽普瑞康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项目, (略) (略)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科学大道23号,租赁安徽迈 (略) 现有厂房1#部分区域、2#、3#、4#部分区域、6#部分区域,租赁厂房面积11000㎡,购置PVC片材机组、PET片材机组、镀铝机组、PP、PS 生产线机组、吸塑一体机、破碎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使用PP、PS新料进行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聚氯*烯胶片8000吨、聚酯胶片8000吨、PP、PS包装材料4000吨。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5-*-04-01-*)。由于现项目的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喷淋塔排水经中和池中和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政管网。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开练、压延等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和破碎粉尘。(1)1#厂房/破碎粉尘:破碎机上端安装集气罩(罩口下沿安装软帘)收集破碎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1)处理后,由离地高度25m的排气(DA001)筒达标排放。(2)3#厂房/挤出、开练、 压延废气:在挤出机出口处、开炼机、压延机上端安装集气罩收集,对挤出、开炼、压延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收集,汇集至集气主管道上,引至一套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2)处理后,由一根离地高度25m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4#厂房真空镀铝废气:在镀膜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镀膜过程中产生的镀铝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3)处理后,由一根离地高度2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4)6#厂房已、二层挤出、吸塑等废气:项目设置4条PET片材生产线机组、2条PP、PS包装材料生产机组和4台吸塑机,设置集气罩,聚酯胶片挤出废气、PP、PS包装材料挤出、压光、吸塑废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各类集气罩、排气筒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注塑机、喷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风机设消声器;高噪声机加工设备设减震垫;空压机设置底部减振,专用设备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略) 固体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和办理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建筑面积10㎡的危废暂存库,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设置建筑面积30㎡的一般固 废临时贮存点,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临时贮存点,定期集中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库、液体原料存储区(危化品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技术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之外的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达到相关要求,加强固体废物转运、贮存管理;开展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治、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硅油,主要环境风险为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伴生环境事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储存化学品(硅油、*烯酸酯共聚物),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落实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和火灾预防措施。建设38m3项目应急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展事故风险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
???7、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或启动生产设施前,应办理排污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联动。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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