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水利局关于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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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水利局关于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垫江县水利管理站:

你站《关于报批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垫江水管文〔2022〕3号)和相关材料收悉。 (略) 勘 (略) 咨询意见书(扬州咨函[2024]02号),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你站要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本工程要求于2024年4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完成蓄水验收、2024年12月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由垫江县水利局负责。

三、工程完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申请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由垫江县水利局负责。


附件:1. (略) 勘 (略) 关于《 (略) 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意见(扬州咨函[2024]02号)

2. (略) 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审核表

3. (略) 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小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的意见》(渝水办管〔2024〕3号)


垫江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杨准;联系电话:023-*)


垫江县水利管理站:

你站《关于报批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垫江水管文〔2022〕3号)和相关材料收悉。 (略) 勘 (略) 咨询意见书(扬州咨函[2024]02号),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你站要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本工程要求于2024年4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完成蓄水验收、2024年12月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由垫江县水利局负责。

三、工程完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申请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由垫江县水利局负责。


附件:1. (略) 勘 (略) 关于《 (略) 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意见(扬州咨函[2024]02号)

2. (略) 垫江县兴平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审核表

3. (略) 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小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的意见》(渝水办管〔2024〕3号)


垫江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杨准;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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