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5日拟作出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5日拟作出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邮编*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 (略) 生物质锅炉项目 | (略) 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415号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在现有厂区锅炉房内建设两台备用生物质气化锅炉,其中1台18t/h生物质气化炉,1台15t/h生物质气化锅炉,由于生物安全的必要性,为保证蒸汽无波动供给的及时性,在原有天然气锅炉天然气气源不稳定等特殊情况下使用,不作为日常生产锅炉使用。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两台备用生物质锅炉共用一套炉外脱硝+除尘设备,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配套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根据“报告表”,备用生物质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本项目为新建备用锅炉,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备用锅炉,软水处理装置排污水与锅炉排污水的水质同现有燃气锅炉房排污水相同,废水处理措施不发生变化。 项目为新建备用锅炉,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项目东侧 、 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3类限值;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限值,西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物炭渣、除尘器收尘、废包装、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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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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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 (略) 生物质锅炉项目 | (略) 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415号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在现有厂区锅炉房内建设两台备用生物质气化锅炉,其中1台18t/h生物质气化炉,1台15t/h生物质气化锅炉,由于生物安全的必要性,为保证蒸汽无波动供给的及时性,在原有天然气锅炉天然气气源不稳定等特殊情况下使用,不作为日常生产锅炉使用。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两台备用生物质锅炉共用一套炉外脱硝+除尘设备,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配套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根据“报告表”,备用生物质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本项目为新建备用锅炉,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备用锅炉,软水处理装置排污水与锅炉排污水的水质同现有燃气锅炉房排污水相同,废水处理措施不发生变化。 项目为新建备用锅炉,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项目东侧 、 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3类限值;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限值,西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物炭渣、除尘器收尘、废包装、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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