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4年3月1日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4年3月1日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决定要求听证。
申请单位 | 西 (略) | 法人代表 | 吴小云 | ||||||
详细地址 | (略) 长安区王曲街办兴盛村 | 邮政编码 | * | ||||||
单位性质 | 民营企业 | 主管机关 | / | ||||||
联系人 | 杨现沛 | 联系电话 | * | ||||||
取用水量(万吨/年) | 1.875 | ||||||||
服务面积(km2) | / | 服务人口 | / | ||||||
排污口设置 类型 | 新建 | √ | 排污口 性质 | 企业 | √ | ||||
改建 | 市政 | ||||||||
扩大 | 其他 | ||||||||
排放方式 | 连续 | √ | 入河方式 | 明渠( )、暗管(√ ) 泵站( )、涵闸( ) 潜没( )、其他( ) | |||||
间歇 | √ | ||||||||
排污口位置 | 所在行政区: (略) 长安区王曲街办 | ||||||||
排入水体名称:滈河 | |||||||||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滈河长安开发利用区(地表水III类) | |||||||||
经度(准确到″):东经108°57′29.6″北纬 34°5′33.7″ | |||||||||
设计排污能力(吨/日) | 200 | 排污口大小 | |||||||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 50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 1.5 | ||||||
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 0 | ||||||||
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 0 | ||||||||
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 是 | 处理方式 | 厌氧、生物膜、过滤 、消毒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 |||||
项目名称 | 排放浓度 (mg/l) | 总 量(吨) | |||
日排放总量 | 年排放总量 | ||||
化学需氧量 | 50 | 0.0025 | 0.75 | ||
氨氮 | 8.0 | 0.0004 | 0.12 | ||
总磷 | 0.5 | 0.* | 0.0075 | ||
BOD5 | 20 | 0.0010 | 0.25 | ||
SS | 60 | 0.003 | 0.9 | ||
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 | |||||
申请理由: 排污口位于滈河长安开发利用区河段,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3′51.6″,北纬34°12′21.6″。排放方式为间歇,入河方式为管道。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要水域生态保护目标和敏感生态问题,排污口上下游水功能区 (略) 生活饮用水源,无取水用户。项目最大废水排放量为50m3/d,即15000t/a。COD排放量0.75t/a,氨氮排放量0.12/a。废水COD排放浓度50mg/L,NH3-N排放浓度8mg/L,排放浓度均符合《 (略)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2标准要求。项目对下游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水功能。通过对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成熟可靠。项目排污口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满足水功能区相关要求,排污口设置对区域水功能影响轻微并满足水功能区域管理要求,不会对第三者产生影响,对地下水、水生态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基本可行。项目对下游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水功能,不会影响下游水质断面达标。综上,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满足水功能区相关要求,排污口设置对区域水功能影响轻微并满足水功能区域管理要求,不会对第三者产生影响,对地下水、水生态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基本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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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决定要求听证。
申请单位 | 西 (略) | 法人代表 | 吴小云 | ||||||
详细地址 | (略) 长安区王曲街办兴盛村 | 邮政编码 | * | ||||||
单位性质 | 民营企业 | 主管机关 | / | ||||||
联系人 | 杨现沛 | 联系电话 | * | ||||||
取用水量(万吨/年) | 1.875 | ||||||||
服务面积(km2) | / | 服务人口 | / | ||||||
排污口设置 类型 | 新建 | √ | 排污口 性质 | 企业 | √ | ||||
改建 | 市政 | ||||||||
扩大 | 其他 | ||||||||
排放方式 | 连续 | √ | 入河方式 | 明渠( )、暗管(√ ) 泵站( )、涵闸( ) 潜没( )、其他( ) | |||||
间歇 | √ | ||||||||
排污口位置 | 所在行政区: (略) 长安区王曲街办 | ||||||||
排入水体名称:滈河 | |||||||||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滈河长安开发利用区(地表水III类) | |||||||||
经度(准确到″):东经108°57′29.6″北纬 34°5′33.7″ | |||||||||
设计排污能力(吨/日) | 200 | 排污口大小 | |||||||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 50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 1.5 | ||||||
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 0 | ||||||||
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 0 | ||||||||
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 是 | 处理方式 | 厌氧、生物膜、过滤 、消毒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 |||||
项目名称 | 排放浓度 (mg/l) | 总 量(吨) | |||
日排放总量 | 年排放总量 | ||||
化学需氧量 | 50 | 0.0025 | 0.75 | ||
氨氮 | 8.0 | 0.0004 | 0.12 | ||
总磷 | 0.5 | 0.* | 0.0075 | ||
BOD5 | 20 | 0.0010 | 0.25 | ||
SS | 60 | 0.003 | 0.9 | ||
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 | |||||
申请理由: 排污口位于滈河长安开发利用区河段,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3′51.6″,北纬34°12′21.6″。排放方式为间歇,入河方式为管道。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要水域生态保护目标和敏感生态问题,排污口上下游水功能区 (略) 生活饮用水源,无取水用户。项目最大废水排放量为50m3/d,即15000t/a。COD排放量0.75t/a,氨氮排放量0.12/a。废水COD排放浓度50mg/L,NH3-N排放浓度8mg/L,排放浓度均符合《 (略)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2标准要求。项目对下游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水功能。通过对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成熟可靠。项目排污口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满足水功能区相关要求,排污口设置对区域水功能影响轻微并满足水功能区域管理要求,不会对第三者产生影响,对地下水、水生态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基本可行。项目对下游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水功能,不会影响下游水质断面达标。综上,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满足水功能区相关要求,排污口设置对区域水功能影响轻微并满足水功能区域管理要求,不会对第三者产生影响,对地下水、水生态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基本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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