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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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横店至千祥公路绕溪至山旺段改建工程

(略) 横店镇、马宅镇

(略) 交通 (略)

本项目绕溪至隧道进口段、隧道出口至山旺段起终点:绕溪至隧道进口段起点接现状琴千线,终点接绕溪隧道右洞起点;隧道出口至山旺段起点接绕溪隧道右洞终点,终点接现状琴千线。

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各配套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中扬尘污染,临时拌合站采用全封闭方式并配套相应的除尘设施,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执行严格的扬尘污染防范措施,采用有效的控制和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场地的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

固废:施工弃渣应及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生态环境: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破坏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景观资源,禁止开山采石、砍伐树木,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2

横店影视大道北延工程

(略) 横店镇、城东街道、南市街道

(略) 交通 (略)

项目起点拟位于横店镇影视大道与镇北路交叉口处,主线终点位于廿里牌村附近接入G351国道辅道,预留连接东仙线。占用土地186.87亩,路线全长4.379公里。

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各配套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中扬尘污染,临时拌合站采用全封闭方式并配套相应的除尘设施,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执行严格的扬尘污染防范措施,采用有效的控制和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优化线形、合理布置工程线位。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场地的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针对敏感点的特征,加装隔声窗或声屏障等措施,具体以达到对应等级隔声窗的计权隔声量要求为准。

固废:施工产生的弃方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废材料、包装袋、零星边角料等应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态环境:在风景名胜区路段施工区域设置保护宣传牌,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破坏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景观资源,禁止开山采石、砍伐树木,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横店至千祥公路绕溪至山旺段改建工程

(略) 横店镇、马宅镇

(略) 交通 (略)

本项目绕溪至隧道进口段、隧道出口至山旺段起终点:绕溪至隧道进口段起点接现状琴千线,终点接绕溪隧道右洞起点;隧道出口至山旺段起点接绕溪隧道右洞终点,终点接现状琴千线。

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各配套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中扬尘污染,临时拌合站采用全封闭方式并配套相应的除尘设施,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执行严格的扬尘污染防范措施,采用有效的控制和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场地的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

固废:施工弃渣应及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生态环境: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破坏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景观资源,禁止开山采石、砍伐树木,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2

横店影视大道北延工程

(略) 横店镇、城东街道、南市街道

(略) 交通 (略)

项目起点拟位于横店镇影视大道与镇北路交叉口处,主线终点位于廿里牌村附近接入G351国道辅道,预留连接东仙线。占用土地186.87亩,路线全长4.379公里。

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各配套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中扬尘污染,临时拌合站采用全封闭方式并配套相应的除尘设施,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执行严格的扬尘污染防范措施,采用有效的控制和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优化线形、合理布置工程线位。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场地的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针对敏感点的特征,加装隔声窗或声屏障等措施,具体以达到对应等级隔声窗的计权隔声量要求为准。

固废:施工产生的弃方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废材料、包装袋、零星边角料等应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态环境:在风景名胜区路段施工区域设置保护宣传牌,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破坏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景观资源,禁止开山采石、砍伐树木,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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