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局委托西藏 (略) 开展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略) 乃东区贡嘎县昌果乡昌果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总投资:本项目总规模为90.93公顷(1363.9亩),全部在贡嘎县昌果乡昌果村境内,其中治理沙化程度极重度区域面积82.424公顷、重度面积1.41公顷、中度面积7.096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周宗科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西藏 (略)
联 系 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局委托西藏 (略) 开展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批)贡嘎县昌果乡防沙治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略) 乃东区贡嘎县昌果乡昌果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总投资:本项目总规模为90.93公顷(1363.9亩),全部在贡嘎县昌果乡昌果村境内,其中治理沙化程度极重度区域面积82.424公顷、重度面积1.41公顷、中度面积7.096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周宗科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西藏 (略)
联 系 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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