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锋兰智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锋兰智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锋兰智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锋兰智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略)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16,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锋兰智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 (略) 巴南区南彭功能区A分区A50-1/04地块(部分二) | 重庆锋兰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将打磨废气、焊接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并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建设抛丸、喷塑等生产工序,将抛丸和喷塑工序由委外加工改造为自行加工,主要新增抛丸区、喷塑烘烤区等,主要购置抛丸机、喷塑流水线等设施设备进行生产,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钻机200台、钻机配件10万件。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措施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主要对现有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将打磨废气、焊接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并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建设抛丸、喷塑等生产工序,将抛丸和喷塑工序由委外加工改造为自行加工,新增抛丸区、喷塑烘烤区等,施工期影响微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措施 (一)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经打磨工位上方的集气罩一并收集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内部抽风管道收集至设备自带的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经负压抽风装置收集至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再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经固化箱两端的集气罩收集至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沟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23.0m3/d,富余处理能力为18.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再经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花溪河。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四)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主要用于喷塑回收粉尘、废包装袋和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存放;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设置“六防”措施,设置托盘,并设置标识标牌。主要用于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暂存。 | (略) 巴南区经信委投资备案证:2312-*-04-01-* |
(略)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16,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锋兰智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 (略) 巴南区南彭功能区A分区A50-1/04地块(部分二) | 重庆锋兰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将打磨废气、焊接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并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建设抛丸、喷塑等生产工序,将抛丸和喷塑工序由委外加工改造为自行加工,主要新增抛丸区、喷塑烘烤区等,主要购置抛丸机、喷塑流水线等设施设备进行生产,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钻机200台、钻机配件10万件。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措施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主要对现有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将打磨废气、焊接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并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建设抛丸、喷塑等生产工序,将抛丸和喷塑工序由委外加工改造为自行加工,新增抛丸区、喷塑烘烤区等,施工期影响微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措施 (一)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经打磨工位上方的集气罩一并收集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内部抽风管道收集至设备自带的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经负压抽风装置收集至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再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经固化箱两端的集气罩收集至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沟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23.0m3/d,富余处理能力为18.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再经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花溪河。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四)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主要用于喷塑回收粉尘、废包装袋和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存放;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设置“六防”措施,设置托盘,并设置标识标牌。主要用于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暂存。 | (略) 巴南区经信委投资备案证:23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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