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岷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2024年岷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提高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由岷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遴选相关培训工种的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2024年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遴选项目统计表
单位:人/元
序号 | 培训项目 | 培训人数 | 培训天数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家政服务员 | 120 | 10 | 1000 | * | |
合计 | 120 | 10 | 1000 | * |
二、遴选条件
1. (略) 人社厅《关于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95号)文件精神,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的机构为列入《政府补贴类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专职教师(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得超过65岁,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操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操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培训机构年检为合格。
2.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岷县进行培训,需提交本培训机构纳入当地政府补贴性目录的相关文件。
3. (略) 人社局《关 (略)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培训、评价机构目录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定人社发〔2023〕490号)文件精神,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项目)的,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人数超过培训合格人数的40%,按照补贴标准全额拨付补贴资金;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人数未超过培训合格人数40%的,按原补贴标准的80%核拨;对培训后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按原补贴标准的50%核拨。
以上工种培训如纳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补助标准可上浮20%。
三、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资质、专职教师资质、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所需场所证明、培训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培训业绩、培训后办证及就业跟踪措施、特色服务、培训机构信用证明等材料。
四、公示时间
2024年3月5 日至3日11时前(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间提交材料)。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2—*
通讯地址: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38号(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
邮政编码:*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提高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由岷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遴选相关培训工种的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2024年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遴选项目统计表
单位:人/元
序号 | 培训项目 | 培训人数 | 培训天数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家政服务员 | 120 | 10 | 1000 | * | |
合计 | 120 | 10 | 1000 | * |
二、遴选条件
1. (略) 人社厅《关于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95号)文件精神,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的机构为列入《政府补贴类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专职教师(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得超过65岁,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操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操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培训机构年检为合格。
2.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岷县进行培训,需提交本培训机构纳入当地政府补贴性目录的相关文件。
3. (略) 人社局《关 (略)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培训、评价机构目录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定人社发〔2023〕490号)文件精神,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项目)的,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人数超过培训合格人数的40%,按照补贴标准全额拨付补贴资金;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人数未超过培训合格人数40%的,按原补贴标准的80%核拨;对培训后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按原补贴标准的50%核拨。
以上工种培训如纳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补助标准可上浮20%。
三、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资质、专职教师资质、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所需场所证明、培训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培训业绩、培训后办证及就业跟踪措施、特色服务、培训机构信用证明等材料。
四、公示时间
2024年3月5 日至3日11时前(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间提交材料)。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2—*
通讯地址: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38号(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
邮政编码:*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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