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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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

国华(天津) (略)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王虎庄村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王虎庄村。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25MVA,占地面积13332.1平方米,包括升压区、办公区及储能区三部分,其中升压区建设配电装置楼,办公区设置综合楼、危废库、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检修场地等,储能区设置电池集装箱和PCS+升压变等,项目储能容量按15MW/30MWh设计。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5.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事故废油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日至**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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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

国华(天津) (略)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王虎庄村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王虎庄村。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25MVA,占地面积13332.1平方米,包括升压区、办公区及储能区三部分,其中升压区建设配电装置楼,办公区设置综合楼、危废库、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检修场地等,储能区设置电池集装箱和PCS+升压变等,项目储能容量按15MW/30MWh设计。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5.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事故废油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日至**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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