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临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农民教育培训或经历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二、项目概况
2024年我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7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00人,专业生产型550人,技能服务型100人。
三、申报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
2、具有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或技术推广职能);原则上属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略) 级以上示范称号,且有连续三年以上培训经验;
3、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4、具有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层级、人数安排,
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5)有银行诚信不良记录的。
三、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书面申请;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机构代码、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原件及复印件;
3、实习实训基地证明材料,或实习实训基地;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近2年农民培训工作总结;
6、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初步安排(包括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教材使用、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建立情况、跟踪服务能力。按培训规模,每培育10人,至少需要安排一名农技人员跟踪服务等)。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1.临泉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临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交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认,用以承担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4.将认定结果在临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临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
五、申报时间
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及资质要求等。材料按照要求编排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24年3月13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送达或邮寄至我局,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于成艳
联系电话:0558--*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农民教育培训或经历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二、项目概况
2024年我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7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00人,专业生产型550人,技能服务型100人。
三、申报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
2、具有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或技术推广职能);原则上属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略) 级以上示范称号,且有连续三年以上培训经验;
3、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4、具有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层级、人数安排,
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5)有银行诚信不良记录的。
三、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书面申请;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机构代码、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原件及复印件;
3、实习实训基地证明材料,或实习实训基地;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近2年农民培训工作总结;
6、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初步安排(包括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教材使用、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建立情况、跟踪服务能力。按培训规模,每培育10人,至少需要安排一名农技人员跟踪服务等)。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1.临泉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临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交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认,用以承担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4.将认定结果在临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临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
五、申报时间
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及资质要求等。材料按照要求编排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24年3月13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送达或邮寄至我局,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于成艳
联系电话:0558--*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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