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关于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5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 限公司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3月15日(10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 (略) 海洋发展局提交书面材料,地址: (略) 海洋发展局421室( (略) 新华路南段53号);联系电话:0411-*;联系人:海域海岛科。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大连 (略)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大连 (略) 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大连 (略) 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发布日期:2024-03-05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 限公司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3月15日(10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 (略) 海洋发展局提交书面材料,地址: (略) 海洋发展局421室( (略) 新华路南段53号);联系电话:0411-*;联系人:海域海岛科。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大连 (略)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大连 (略) 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大连 (略) 船坞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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