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06日石浦-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OBC配件项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06日石浦-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OBC配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吉烨 (略) 年产80万套OBC配件项目 | (略) 象山县象保合作区云智路1号 | 宁波吉烨 (略) | 企业拟投资1997万元,购置生产设备,利 (略) (略) 象山县象保合作区云智路1号的已建厂房,实施“宁波吉烨 (略) 年产80万套OBC配件项目”,本项目年增产30万套OBC配件,达产后全厂年产规模为80万套OBC配件。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保温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脱模废气和打磨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预先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预 (略) 政污水管网;高压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4、固废处置方法: 废铝边角料、铝灰沉渣、废模具收集暂存后外售;铝灰渣、脱模废液、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铝屑、熔化集尘灰、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吉烨 (略) 年产80万套OBC配件项目 | (略) 象山县象保合作区云智路1号 | 宁波吉烨 (略) | 企业拟投资1997万元,购置生产设备,利 (略) (略) 象山县象保合作区云智路1号的已建厂房,实施“宁波吉烨 (略) 年产80万套OBC配件项目”,本项目年增产30万套OBC配件,达产后全厂年产规模为80万套OBC配件。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保温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脱模废气和打磨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预先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预 (略) 政污水管网;高压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4、固废处置方法: 废铝边角料、铝灰沉渣、废模具收集暂存后外售;铝灰渣、脱模废液、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铝屑、熔化集尘灰、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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