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关于新余茂轩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环保免烧砖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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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关于新余茂轩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环保免烧砖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共计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0-*

通讯地址:分宜县东湖路 ?邮编:*

项目名称

新余 (略) 年产5000万块环保免烧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道S222东侧、园艺场西侧(分宜永建建材厂)

建设单位

新余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略) 道S222东侧、园艺场西侧(分宜永建建材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13.654″,北纬27°51"0.631″,用地面积3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砖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等。项目以锂渣、污泥、炉渣、矿业废弃物、建筑垃圾、水泥、砂石、无机颜料等为原材料,通过破碎→配料→搅拌→压制成型→脱模、出坯→养护→自然晾晒→外售等工艺生产免烧砖。项目建成后可达5000万块免烧砖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二)废气污染防治:营运期生产工艺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泥暂存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二级排放标准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降噪,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供应商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

(五)排污口规范管理: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废及危废暂存场等必须严格按照 (略) 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共计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0-*

通讯地址:分宜县东湖路 ?邮编:*

项目名称

新余 (略) 年产5000万块环保免烧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道S222东侧、园艺场西侧(分宜永建建材厂)

建设单位

新余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略) 道S222东侧、园艺场西侧(分宜永建建材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13.654″,北纬27°51"0.631″,用地面积3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砖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等。项目以锂渣、污泥、炉渣、矿业废弃物、建筑垃圾、水泥、砂石、无机颜料等为原材料,通过破碎→配料→搅拌→压制成型→脱模、出坯→养护→自然晾晒→外售等工艺生产免烧砖。项目建成后可达5000万块免烧砖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二)废气污染防治:营运期生产工艺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泥暂存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二级排放标准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降噪,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供应商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

(五)排污口规范管理: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废及危废暂存场等必须严格按照 (略) 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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