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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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学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兴安盟 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科右中旗 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加强法治工作队*建设。四是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盟局组织的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二)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行为进行集体审议。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召开集体审议会16次,审议通过环评审批项目16个。通过上述工作举措,确保我分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分局与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共咨询1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4份。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现场向公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广大群众资源循环利用,开启绿色生活方式。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二是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干部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干部群众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和把握,结合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案例以及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日常生产生活细节,帮助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义和精神实质,积极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法治氛围。三是通过集中学。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精简行政审批方面。一是按照盟局和旗法治工作要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报送旗司法局审核,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施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蒙速办四办”。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完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及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2.提升服务效能方面。一是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的服务模式。全面梳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严格执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工作规范,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二是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提供24小时“保姆式服务”,开展“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政务服务直播活动1次,现场解答咨询服务23件。为建设项目提供三线一单查询服务20个,持续为监管对象提供技术专家和律师咨询服务7次。

3.执法监管方面。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企业4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立案7件,处罚6家,查封案件2件(含处罚查封1件),共处罚金*.25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制办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按规定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及文书送达情况并全过程留痕,确保每个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后,归入案件档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仍有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现行综合执法的队*规模和人员专业能力仍有不足,法制审核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普法宣传力度、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方式创新、亮点较少,普法宣传与执法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理论学和法制审核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重点把握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2023年12月5日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学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兴安盟 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科右中旗 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加强法治工作队*建设。四是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盟局组织的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二)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行为进行集体审议。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召开集体审议会16次,审议通过环评审批项目16个。通过上述工作举措,确保我分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分局与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共咨询1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4份。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现场向公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广大群众资源循环利用,开启绿色生活方式。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二是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干部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干部群众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和把握,结合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案例以及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日常生产生活细节,帮助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义和精神实质,积极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法治氛围。三是通过集中学。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精简行政审批方面。一是按照盟局和旗法治工作要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报送旗司法局审核,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施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蒙速办四办”。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完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及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2.提升服务效能方面。一是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的服务模式。全面梳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严格执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工作规范,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二是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提供24小时“保姆式服务”,开展“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政务服务直播活动1次,现场解答咨询服务23件。为建设项目提供三线一单查询服务20个,持续为监管对象提供技术专家和律师咨询服务7次。

3.执法监管方面。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企业4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立案7件,处罚6家,查封案件2件(含处罚查封1件),共处罚金*.25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制办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按规定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及文书送达情况并全过程留痕,确保每个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后,归入案件档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仍有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现行综合执法的队*规模和人员专业能力仍有不足,法制审核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普法宣传力度、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方式创新、亮点较少,普法宣传与执法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理论学和法制审核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重点把握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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