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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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 (略)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绥中县九平水泥制品厂年生产5.5万立方米建筑砌块项目

(略) (略) 绥中县高甸子乡朱仙屯村下沟屯

绥中县九平水泥制品厂

沈阳 (略)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闲置办公室,在空地上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0m2,设置建筑砌块生产线1条,包括搅拌机、砌块成型机、配料仓和物料上料、密闭传送带等)和原料库房(建筑面积500m2)等。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物料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密闭原料库房采用喷淋装置减少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由筒仓顶部呼吸口排出,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配料仓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道路路面硬化处理,并对进出车辆进行车轮清洗,洒水抑尘,减少道路粉尘。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田施肥。车轮清洗废水引入车轮冲洗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产噪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风机设置软连接和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人工破碎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 (略)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绥中县九平水泥制品厂年生产5.5万立方米建筑砌块项目

(略) (略) 绥中县高甸子乡朱仙屯村下沟屯

绥中县九平水泥制品厂

沈阳 (略)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闲置办公室,在空地上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0m2,设置建筑砌块生产线1条,包括搅拌机、砌块成型机、配料仓和物料上料、密闭传送带等)和原料库房(建筑面积500m2)等。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物料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密闭原料库房采用喷淋装置减少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由筒仓顶部呼吸口排出,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配料仓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道路路面硬化处理,并对进出车辆进行车轮清洗,洒水抑尘,减少道路粉尘。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田施肥。车轮清洗废水引入车轮冲洗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产噪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风机设置软连接和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人工破碎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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