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为保障采购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工作,采购人需聘请一 (略) 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企业作为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经研究,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选择有实力的单位,现就该项目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需开展房屋安全巡查的房屋共579间,包括黄埔区辖内的在册危房,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的黄埔区辖内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经鉴定为严重损坏级以上,及住人砖木结构直管房。上述在册危房及历史建筑、直管房、传统风貌建筑零散分布于黄埔区辖区内,实际管理房屋数量在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变动,以实际管理数量为准,请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三)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房屋安全鉴定 (略) 房屋安全使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须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17:00时;

2.递交地点:黄埔区水西路167号202办公室;

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递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返还。

(五)评选方式

1.评选时间:2024年3月13日17:30时;

2.评选地点:黄埔区水西路167号219会议室;

3.评选办法:在符合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4.评选结果:中标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需一式两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封面写明“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七)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八)本项目相关招标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投标人可登*该网站自行查阅或下载本项目相关招标文件。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黄埔区水西路167号202办公室;

(十)招标文件见附件


招标公告

为保障采购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工作,采购人需聘请一 (略) 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企业作为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经研究,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选择有实力的单位,现就该项目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需开展房屋安全巡查的房屋共579间,包括黄埔区辖内的在册危房,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的黄埔区辖内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经鉴定为严重损坏级以上,及住人砖木结构直管房。上述在册危房及历史建筑、直管房、传统风貌建筑零散分布于黄埔区辖区内,实际管理房屋数量在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变动,以实际管理数量为准,请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三)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房屋安全鉴定 (略) 房屋安全使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须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17:00时;

2.递交地点:黄埔区水西路167号202办公室;

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递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返还。

(五)评选方式

1.评选时间:2024年3月13日17:30时;

2.评选地点:黄埔区水西路167号219会议室;

3.评选办法:在符合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4.评选结果:中标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需一式两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封面写明“黄埔区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七)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八)本项目相关招标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投标人可登*该网站自行查阅或下载本项目相关招标文件。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黄埔区水西路167号202办公室;

(十)招标文件见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