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碧海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碧海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碧海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2号2栋1-2楼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原厂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八巷2号2栋(北纬22°47"2.28",东经113°40"29.15"),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173m2,年产模具260套、耳机180万个。 由于企业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扩建,迁改扩建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八巷2号2栋(北纬22°47"2.28",东经113°40"29.15") (略) (略) 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2号2栋1-2楼(北纬22°57′48.830″,东经113°44′55.640″),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800m2; 2、迁改扩建后,项目取消“焊锡”工艺及相应设备、原辅材料;取消“小水磨床、快走丝、中走丝”等机加工设备,详见表2-4; 3、迁改扩建后取消现有产品耳机180万个/年,取消碎料机1台、电烙铁20个(具体设备清单见表2-4),相应取消无铅锡线0.3t/a、PCB板90万个/年、五金电子配件90万套/年等(具体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3);减少模具产量110万套/年,取消小水磨床3台、光学磨床3台、中走丝2台等(具体设备清单见表2-4),相应减少模具钢材20t/a(具体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3); 4、迁改扩建后新增产品耳机外壳900万件/年,增加设备注塑机13台、立式注塑机6台等(具体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3),相应增加原材料ABS塑胶新料108t/a、PC塑胶新料72t/a。 迁改扩建后,项 (略) (略) 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2号2栋1-2楼,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800m2,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从事模具、耳机外壳的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模具150套、耳机外壳9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至“水浴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电火花加工、CNC加工工序产生的油雾收集后经油雾清洁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牛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3-0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3号楼5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碧海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2号2栋1-2楼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原厂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八巷2号2栋(北纬22°47"2.28",东经113°40"29.15"),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173m2,年产模具260套、耳机180万个。 由于企业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扩建,迁改扩建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八巷2号2栋(北纬22°47"2.28",东经113°40"29.15") (略) (略) 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2号2栋1-2楼(北纬22°57′48.830″,东经113°44′55.640″),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800m2; 2、迁改扩建后,项目取消“焊锡”工艺及相应设备、原辅材料;取消“小水磨床、快走丝、中走丝”等机加工设备,详见表2-4; 3、迁改扩建后取消现有产品耳机180万个/年,取消碎料机1台、电烙铁20个(具体设备清单见表2-4),相应取消无铅锡线0.3t/a、PCB板90万个/年、五金电子配件90万套/年等(具体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3);减少模具产量110万套/年,取消小水磨床3台、光学磨床3台、中走丝2台等(具体设备清单见表2-4),相应减少模具钢材20t/a(具体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3); 4、迁改扩建后新增产品耳机外壳900万件/年,增加设备注塑机13台、立式注塑机6台等(具体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3),相应增加原材料ABS塑胶新料108t/a、PC塑胶新料72t/a。 迁改扩建后,项 (略) (略) 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2号2栋1-2楼,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800m2,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从事模具、耳机外壳的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模具150套、耳机外壳9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至“水浴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电火花加工、CNC加工工序产生的油雾收集后经油雾清洁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牛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3-0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3号楼5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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