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福建乌君炭业有限公司竹废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3月6日福建乌君炭业有限公司竹废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竹废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项目 | 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区富屯大道5号 | (略) | 福建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实验室等,建设4条年产1000吨不定型竹质颗粒活性炭的生产线,4条年产1000吨定型柱状活性炭的生产线,合计年产4000吨不定型竹质颗粒活性炭和4000吨定型柱状活性炭。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运输环节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运输路线加盖遮雨棚、使用清扫机定期清扫等方式收集颗粒物,尽量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烘干、炭化、活化、余热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采用“碱水喷淋+静电除尘”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一、二期共用一套设施,三、四期共用一套设施;后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一、二期共用一套设施,三、四期共用一套设施;车间与办公室之间以绿化带隔离,尽量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光泽县金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直接接入光泽县金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器材清洗废水直接接入光泽县金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至北溪。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通讯地址: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竹废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项目 | 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区富屯大道5号 | (略) | 福建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实验室等,建设4条年产1000吨不定型竹质颗粒活性炭的生产线,4条年产1000吨定型柱状活性炭的生产线,合计年产4000吨不定型竹质颗粒活性炭和4000吨定型柱状活性炭。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运输环节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运输路线加盖遮雨棚、使用清扫机定期清扫等方式收集颗粒物,尽量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烘干、炭化、活化、余热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采用“碱水喷淋+静电除尘”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一、二期共用一套设施,三、四期共用一套设施;后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一、二期共用一套设施,三、四期共用一套设施;车间与办公室之间以绿化带隔离,尽量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光泽县金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直接接入光泽县金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器材清洗废水直接接入光泽县金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至北溪。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通讯地址: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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