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十井铺片区B1-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邵阳市十井铺片区B1-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邵阳市十井铺片区B1-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十井铺片区B1-2-1#地 (略) 双清区火车站乡十井铺社区2组,总用地面积27960.4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1"24.90",北纬27°15"37.35"。四至情况为:东侧为原邵阳百货站仓库;南侧紧邻山体;西侧为荒地及昭阳路;北侧为宝庆东路及洛湛铁路;东北侧及西北侧分散着少量居民。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 (略) (略) 十井铺仓库未建设前该地块原为荒山。1987年至2021年期间, (略) (略) 一直为该地块的所有者, (略) 十井铺仓库的员工生活区,而南部的大部分区域则主要用于土特产的分拣、包装及仓储使用,如辣椒干、黄花菜、百合、薏米以及竹艺品等。 (略) 改制后, (略) (略) 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地块内的厂房基本处于空置状态,为盘活资产, (略) (略) 将各车间厂房对外进行出租,该地块内的厂房曾租赁给轮胎翻新厂、家具厂、复混肥加工厂、铝合金门窗 (略) 等,作为其产品生产加工或仓储的场所。 (略) 国有 (略) (现已更名为邵阳 (略) )于2021年12月23日正式获得本地块的使用权。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现场踏勘时,该地块内原有建筑已基本完成拆除工作,目前仅剩入口左侧的一栋3层职工公房及传达室尚未拆除,地块内原有建筑物拆除时产生的废弃物均已全部运出,拆除后的土地处于空置状态,尚未开始新的建设活动。
二、调查主要结论: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本地块原所 (略) (略) ,主要用于土特产的分拣、包装及仓储。 (略) 改制后*续将厂房租赁给轮胎翻新厂、家具厂、复混肥加工厂、铝合金门窗 (略) 等,用于生产加工或仓储。2021年开始对地块内原建筑进行拆除,拆迁垃圾均已运出,土地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建设。经调查,地块内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未发现遗留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针对本地块内原有污染源分布情况,选取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污染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土壤无酸化或碱化,厂区挥发性有机物等未检出,重金属、石油烃检测结果相比有高有低,无污染物累积现象。因此,本地块区域现状和历史上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土壤风险较小可以忽略。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未发现污染情况,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一住两公”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三、建议: (1)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建设过程环保监理工作。(2)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的异常迹象,应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检验。(3)加强对项目地块的环境监督,在开发过程中,保护地块不新增人为污染,杜绝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4)建议关注周边环境情况,防范对项目地块的污染。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四、其他 1、委托单位名称:邵阳 (略)
2、编制单位名称:湖南新瑞智 (略)
3、检测单位名称: (略)
五、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邵阳市十井铺片区B1-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十井铺片区B1-2-1#地 (略) 双清区火车站乡十井铺社区2组,总用地面积27960.4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1"24.90",北纬27°15"37.35"。四至情况为:东侧为原邵阳百货站仓库;南侧紧邻山体;西侧为荒地及昭阳路;北侧为宝庆东路及洛湛铁路;东北侧及西北侧分散着少量居民。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 (略) (略) 十井铺仓库未建设前该地块原为荒山。1987年至2021年期间, (略) (略) 一直为该地块的所有者, (略) 十井铺仓库的员工生活区,而南部的大部分区域则主要用于土特产的分拣、包装及仓储使用,如辣椒干、黄花菜、百合、薏米以及竹艺品等。 (略) 改制后, (略) (略) 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地块内的厂房基本处于空置状态,为盘活资产, (略) (略) 将各车间厂房对外进行出租,该地块内的厂房曾租赁给轮胎翻新厂、家具厂、复混肥加工厂、铝合金门窗 (略) 等,作为其产品生产加工或仓储的场所。 (略) 国有 (略) (现已更名为邵阳 (略) )于2021年12月23日正式获得本地块的使用权。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现场踏勘时,该地块内原有建筑已基本完成拆除工作,目前仅剩入口左侧的一栋3层职工公房及传达室尚未拆除,地块内原有建筑物拆除时产生的废弃物均已全部运出,拆除后的土地处于空置状态,尚未开始新的建设活动。
二、调查主要结论: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本地块原所 (略) (略) ,主要用于土特产的分拣、包装及仓储。 (略) 改制后*续将厂房租赁给轮胎翻新厂、家具厂、复混肥加工厂、铝合金门窗 (略) 等,用于生产加工或仓储。2021年开始对地块内原建筑进行拆除,拆迁垃圾均已运出,土地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建设。经调查,地块内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未发现遗留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针对本地块内原有污染源分布情况,选取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污染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土壤无酸化或碱化,厂区挥发性有机物等未检出,重金属、石油烃检测结果相比有高有低,无污染物累积现象。因此,本地块区域现状和历史上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土壤风险较小可以忽略。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未发现污染情况,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一住两公”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三、建议: (1)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建设过程环保监理工作。(2)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的异常迹象,应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检验。(3)加强对项目地块的环境监督,在开发过程中,保护地块不新增人为污染,杜绝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4)建议关注周边环境情况,防范对项目地块的污染。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四、其他 1、委托单位名称:邵阳 (略)
2、编制单位名称:湖南新瑞智 (略)
3、检测单位名称: (略)
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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