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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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 (略) 萨尔图区黑鱼湖水厂东南侧30m |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对黑鱼湖水厂进行扩建,在水厂东南侧30m处新建1座生产废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统一由黑鱼湖水厂进行运行和管理。生产废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2×104m3/d,其中处理沉淀池排泥水4200m3/d,处理滤池反冲洗水7800m3/d,干污泥产生量为13.68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均质排泥池、污泥浓缩间、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回收水池,并对现有排放泵池进行改造。 项目总投资6452万元。环保投资2944.23万元。 | 一、施工期 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沿黑鱼湖水厂东南侧扩建一座生产废水处理厂。新建生产废水处理厂主要施工流程包括拆除工程,建设主体建筑、并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的安装,最后进行厂区内部的绿化工程。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拆除、建设和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材料拉运产生的汽车尾气和池体防腐产生的防腐废气。 (1)施工扬尘 该项目土建、设备安装以及排放管线施工期共约为10个月,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对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拉运,对现场易起尘的材料以及管线开挖产生的回填土使用苫布进行遮盖,在施工区域进行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均布设围挡,施工期如遇大风天气时做好防范措施后禁止施工。 (2)汽车尾气 该项目施工建设阶段选取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规划合理的行车路线。 (3)防腐废气 该项目防腐作业主要涉及池体内表面涂料,防腐过程防腐废气产生量较少且施工时间较短,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且管线施工周围地域开阔,池体施工加强局部的通风,防腐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管线的试压废水。 (1)生活污水 该项目土建和安装的施工期共为240天,施工人员为30人,根据《用水定额》(DB23/T727-2021)项目施工期生活用水量按80L/人·d计,施工期生活用水量共计576m3,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60.8m3。生活污水依托黑鱼湖水厂现有的卫生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 (略) (略) 进行拉运处理。 (2)试压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新建生产废水处理厂内部工艺和采暖管线的建设完成后,均采取水压试验,试验用水来源为黑鱼湖水厂处理后的自来水,试压过程严格管理,试压用水尽量做到重复利用,管线试压用水量为97.64m3,试压废水按用水量的95%计算,则试压废水产生量为92.76m3,产生的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试压结束统一收集后排入黑鱼湖水厂净水工艺前端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动力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和夜间不进行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交叉作业,避免同时作业,并且大部分施工作业均位于室内,墙体可有效隔声,其他室外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隔声。项目施工场界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且施工区域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03.68t,统一收集后由大庆油田生态资源管理部统一协调拉运至就近回收场。本项目土建和安装的施工期共为240天,施工人员为30人,每人产生生活垃圾按0.5kg/d计,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3.6t,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黑鱼湖水厂现有的生活垃圾处 (略) (略) 拉运处理。 二、运营期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运行阶段主要对黑鱼湖水厂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进行处理,主要针对黑鱼湖水厂原有反应沉淀间所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通过该项目新建的均质排泥池、污泥浓缩间、污泥脱水间进行处理后上清液进入回收水池并重新打入黑鱼湖水厂工艺前端,处理能力,1.2×104m3/d;非正常工况下,黑鱼湖水厂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直接排入回收水池,进入排放管线后排放至东二排干。 1、废气 项目运行期主要为污水处理装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和有组织排放的采暖炉新增的锅炉废气。 (1)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 该项目净水厂黑鱼湖水厂主要处理大庆水库来水,经处理后去除各自悬浮物、胶体等,净水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和反应沉淀池排泥水,其中悬浮物较高,几乎不含有其他污染因子,因此在该项目后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极少,浓度较低。通过类比同水源同类型水厂中引水厂,恶臭气体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氨为0.005mg/s?m2、硫化氢为0.0003mg/s?m2,该项目均质排泥池、污泥浓缩间、污泥平衡池和污泥脱水间总面积为 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在处理车间设置排风系统,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剂主要成份为植物提取物,每日人工进行各车间内喷洒,除臭剂集中储存在各车间内。并在厂界周围种植绿化树木,除臭效率约为30%,经过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氨排放速率为0.0390kg/h(0.00094t/d)、硫化氢排放速率为0.0024kg/h(0.00006t/d)。 根据类比同类型的《大庆油田中引水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批复文号为庆环审〔2020〕120号),该工程于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4。中引水厂水源与黑鱼湖水厂水源同为大庆水库,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与本项目拟建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一致,最大生产废水处理能力15000m3/d,中引水厂现阶段采取了车间排风和喷洒除臭剂的废气治理措施,根据中引水厂厂界验收阶段恶臭气体监测结果(监测时段工况为14000m3/d),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均未检出,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一级标准限值。 (2)锅炉废气 该项目锅炉废气主要为厂区扩建新增供热面积,供暖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4月,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氮氧化物,黑鱼湖水厂现有供暖面积为11000m2,根据监测数据,采暖炉运行阶段污染物产生浓度二氧化硫为<3mg/m3、颗粒物为<20mg/m3、氮氧化物为93mg/m3;最大产生量二氧化硫为0.002t/d、颗粒物为0.013t/d、氮氧化物为0.060t/d。该项目新增供暖面积为1929m2,预计污染物二氧化硫增加量为0.0004t/d、颗粒物为0.0023t/d、氮氧化物为0.0105t/d。本项目锅炉废气通过10m高炉筒进行有组织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相关要求。 2、废水 该项目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上清液和压滤液均回用至黑鱼湖水厂前端,不外排。拟建生产废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均为现有黑鱼湖水厂内部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产生生活污水。 该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黑鱼湖水厂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均由回收水池收集后由排放管线排至东二排干。根据《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大庆水库原水最大浊度为366NTU,最小浊度为2.3NTU,平均浊度在40NTU左右,且四季变化明显,夏季(5月-7月)的浊度较高,均在70NTU以上,且有逐年增高趋势;冬季(11月~次年3月)浊度较低,在10NTU以下,基本保持不变,根据2018年至2021年黑鱼湖水厂对大庆水库原水浊度的每日监测及同类型水厂中引水厂的运行情况,本工程设计浊度按能完全处理全年日数80%所对应的原水浊度值。因此该项目非正常工况的时间约为每年90天,非正常工况下因处理后水质不能满足回用水标准,因此通过现有利旧的管道排放至东二排干,最大排放量为1.2×104m3/d。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BOD5、氨氮和总磷。 根据黑鱼湖水厂现有排水水质监测和《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该项目拟建废水处置措施主要对其中的污染物悬浮物进行处置,其他污染因子均可满足排放和回用的标准。 根据大庆水库水质日常监测情况、黑鱼湖水厂现行的净水工艺并结合黑鱼湖水厂现阶段产生的生产废水的定期监测情况,项目生产废水水质除SS外均可满足《关于<关于进入排水干渠水质标准的咨询函>的复函》( (略) 生态环境局)中所要求的排放限值,因此该项目废水处置措施主要针对污染物SS。 根据类比同类型的《大庆油田中引水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批复文号为庆环审〔2020〕120号),该工程于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中引水厂水源与黑鱼湖水厂水源同为大庆水库,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与本项目拟建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一致,最大生产废水处理能力15000m3/d,根据中引水厂总排口水质监测结果(监测时段工况为14000m3/d),处理后的废水悬浮物去除效率约为80%,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根据《 (略)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排放地表水体东二排干主导功能为混合区,根据《关于<关于进入排水干渠水质标准的咨询函>的复函》( (略) 生态环境局),排入东二排干的废水指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5项污染物指标应符合《地表水环境指标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3、噪声 项目主要为生产废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拉运干化污泥车辆的噪声。项目采取了对风机设备采取了消声措施,对机泵等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以上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涉及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脱水后产生的干化污泥和PAM药剂的废弃包装。 (1)干化污泥 该项目干化污泥主要由污泥脱水间脱水后产生,根据《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略) 政工程东北 (略) ),本项目产生污泥量为13.68t/d,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的干化污泥直接由输送带送至拉运车辆后拉运至黑龙江 (略) 处理。 (2)PAM药剂废弃包装 该项目运行期在污泥浓缩和脱水阶段涉及投加PAM药剂,PAM药剂均为袋装储存,产生量约为0.04t/a(0.00011t/d),产生的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至药品储存区域的专用塑料桶内,由药剂厂家进行统一回收。 |
2 | 中国 (略) 大庆北压试验基地危废贮存点项目 | (略) 萨尔图区风云北村中国 (略) 大庆北 (略) 内 | 中国 (略) 大庆北压试验基地 | 大庆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将原有危废贮存库废弃不用,新建1处规范化危废贮存点,内设2个隔间,润滑油隔间和危废隔间,对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进行贮存,最大贮存润滑油:6.8t/a、废润滑油:0.85t/a、废润滑油桶:1.25t/a、废活性炭:0.201t/a、废含油抹布及手套:0.02t/a。均来自本企业内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购买一体式暂存柜作为危废贮存点,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污染环节是设备堆放和运输产生的扬尘、汽车运输尾气等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扬尘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制。如果只洒水不清扫,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清扫后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可有效降低扬尘量。因此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②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工程在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由于车辆排放的尾气为流动的线源,影响范围较大,但使用期短,其污染不集中且扩散能力相对较快,因此对环境的空气的影响不是很大。 在施工期间采取施工场地、道路定时洒水、清扫和冲洗,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本项目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一些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产生的这些污染物也将消失。 2、废水 工程购买一体式危废贮存点,因此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不涉及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与氨氮。生活污水排放至已建化粪池,定期清掏无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施工噪声控制在昼间70dB(A),夜间控制在55dB(A)。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拟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 (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将高噪声机械布置在远离厂界位置。 (3)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在严格落实以上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 (略) 政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充分利用建筑物料,少排放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是暂时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对环境的影响将会逐渐消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润滑油和废润滑油贮存区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在贮存和装卸过程中烃类物质的有机废气。 项目润滑油、废润滑油贮存在润滑油桶中,密封存储。由于密封存储,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量极少。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附录B中的非*烷总烃各类源排放因子的推荐值,项目参考原油存储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的产生因子,取0.123g/kg。项目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年贮存和周转最大总量为7.65t,则非*烷总烃产生总量约为0.001t/a。项目各贮存区上方联通,危废贮存点共设置一套负压收集系统(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处理后的废气由侧墙排风口无组织排放。项目非*烷总烃废气的排放量约为0.0002t/a,排放速率约为0.*kg/h。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运营期仅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进出厂区车辆限速管理,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分别收集在危废专用收集桶内,收集桶暂存在拟建的危废贮存点中的危废隔间,收集桶容积360L/个,收集桶密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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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 (略) 萨尔图区黑鱼湖水厂东南侧30m |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对黑鱼湖水厂进行扩建,在水厂东南侧30m处新建1座生产废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统一由黑鱼湖水厂进行运行和管理。生产废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2×104m3/d,其中处理沉淀池排泥水4200m3/d,处理滤池反冲洗水7800m3/d,干污泥产生量为13.68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均质排泥池、污泥浓缩间、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回收水池,并对现有排放泵池进行改造。 项目总投资6452万元。环保投资2944.23万元。 | 一、施工期 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沿黑鱼湖水厂东南侧扩建一座生产废水处理厂。新建生产废水处理厂主要施工流程包括拆除工程,建设主体建筑、并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的安装,最后进行厂区内部的绿化工程。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拆除、建设和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材料拉运产生的汽车尾气和池体防腐产生的防腐废气。 (1)施工扬尘 该项目土建、设备安装以及排放管线施工期共约为10个月,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对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拉运,对现场易起尘的材料以及管线开挖产生的回填土使用苫布进行遮盖,在施工区域进行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均布设围挡,施工期如遇大风天气时做好防范措施后禁止施工。 (2)汽车尾气 该项目施工建设阶段选取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规划合理的行车路线。 (3)防腐废气 该项目防腐作业主要涉及池体内表面涂料,防腐过程防腐废气产生量较少且施工时间较短,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且管线施工周围地域开阔,池体施工加强局部的通风,防腐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管线的试压废水。 (1)生活污水 该项目土建和安装的施工期共为240天,施工人员为30人,根据《用水定额》(DB23/T727-2021)项目施工期生活用水量按80L/人·d计,施工期生活用水量共计576m3,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60.8m3。生活污水依托黑鱼湖水厂现有的卫生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 (略) (略) 进行拉运处理。 (2)试压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新建生产废水处理厂内部工艺和采暖管线的建设完成后,均采取水压试验,试验用水来源为黑鱼湖水厂处理后的自来水,试压过程严格管理,试压用水尽量做到重复利用,管线试压用水量为97.64m3,试压废水按用水量的95%计算,则试压废水产生量为92.76m3,产生的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试压结束统一收集后排入黑鱼湖水厂净水工艺前端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动力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和夜间不进行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交叉作业,避免同时作业,并且大部分施工作业均位于室内,墙体可有效隔声,其他室外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隔声。项目施工场界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且施工区域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03.68t,统一收集后由大庆油田生态资源管理部统一协调拉运至就近回收场。本项目土建和安装的施工期共为240天,施工人员为30人,每人产生生活垃圾按0.5kg/d计,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3.6t,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黑鱼湖水厂现有的生活垃圾处 (略) (略) 拉运处理。 二、运营期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运行阶段主要对黑鱼湖水厂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进行处理,主要针对黑鱼湖水厂原有反应沉淀间所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通过该项目新建的均质排泥池、污泥浓缩间、污泥脱水间进行处理后上清液进入回收水池并重新打入黑鱼湖水厂工艺前端,处理能力,1.2×104m3/d;非正常工况下,黑鱼湖水厂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直接排入回收水池,进入排放管线后排放至东二排干。 1、废气 项目运行期主要为污水处理装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和有组织排放的采暖炉新增的锅炉废气。 (1)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 该项目净水厂黑鱼湖水厂主要处理大庆水库来水,经处理后去除各自悬浮物、胶体等,净水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和反应沉淀池排泥水,其中悬浮物较高,几乎不含有其他污染因子,因此在该项目后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极少,浓度较低。通过类比同水源同类型水厂中引水厂,恶臭气体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氨为0.005mg/s?m2、硫化氢为0.0003mg/s?m2,该项目均质排泥池、污泥浓缩间、污泥平衡池和污泥脱水间总面积为 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在处理车间设置排风系统,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剂主要成份为植物提取物,每日人工进行各车间内喷洒,除臭剂集中储存在各车间内。并在厂界周围种植绿化树木,除臭效率约为30%,经过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氨排放速率为0.0390kg/h(0.00094t/d)、硫化氢排放速率为0.0024kg/h(0.00006t/d)。 根据类比同类型的《大庆油田中引水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批复文号为庆环审〔2020〕120号),该工程于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4。中引水厂水源与黑鱼湖水厂水源同为大庆水库,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与本项目拟建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一致,最大生产废水处理能力15000m3/d,中引水厂现阶段采取了车间排风和喷洒除臭剂的废气治理措施,根据中引水厂厂界验收阶段恶臭气体监测结果(监测时段工况为14000m3/d),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均未检出,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一级标准限值。 (2)锅炉废气 该项目锅炉废气主要为厂区扩建新增供热面积,供暖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4月,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氮氧化物,黑鱼湖水厂现有供暖面积为11000m2,根据监测数据,采暖炉运行阶段污染物产生浓度二氧化硫为<3mg/m3、颗粒物为<20mg/m3、氮氧化物为93mg/m3;最大产生量二氧化硫为0.002t/d、颗粒物为0.013t/d、氮氧化物为0.060t/d。该项目新增供暖面积为1929m2,预计污染物二氧化硫增加量为0.0004t/d、颗粒物为0.0023t/d、氮氧化物为0.0105t/d。本项目锅炉废气通过10m高炉筒进行有组织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相关要求。 2、废水 该项目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上清液和压滤液均回用至黑鱼湖水厂前端,不外排。拟建生产废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均为现有黑鱼湖水厂内部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产生生活污水。 该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黑鱼湖水厂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均由回收水池收集后由排放管线排至东二排干。根据《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大庆水库原水最大浊度为366NTU,最小浊度为2.3NTU,平均浊度在40NTU左右,且四季变化明显,夏季(5月-7月)的浊度较高,均在70NTU以上,且有逐年增高趋势;冬季(11月~次年3月)浊度较低,在10NTU以下,基本保持不变,根据2018年至2021年黑鱼湖水厂对大庆水库原水浊度的每日监测及同类型水厂中引水厂的运行情况,本工程设计浊度按能完全处理全年日数80%所对应的原水浊度值。因此该项目非正常工况的时间约为每年90天,非正常工况下因处理后水质不能满足回用水标准,因此通过现有利旧的管道排放至东二排干,最大排放量为1.2×104m3/d。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BOD5、氨氮和总磷。 根据黑鱼湖水厂现有排水水质监测和《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该项目拟建废水处置措施主要对其中的污染物悬浮物进行处置,其他污染因子均可满足排放和回用的标准。 根据大庆水库水质日常监测情况、黑鱼湖水厂现行的净水工艺并结合黑鱼湖水厂现阶段产生的生产废水的定期监测情况,项目生产废水水质除SS外均可满足《关于<关于进入排水干渠水质标准的咨询函>的复函》( (略) 生态环境局)中所要求的排放限值,因此该项目废水处置措施主要针对污染物SS。 根据类比同类型的《大庆油田中引水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批复文号为庆环审〔2020〕120号),该工程于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中引水厂水源与黑鱼湖水厂水源同为大庆水库,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与本项目拟建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一致,最大生产废水处理能力15000m3/d,根据中引水厂总排口水质监测结果(监测时段工况为14000m3/d),处理后的废水悬浮物去除效率约为80%,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根据《 (略)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排放地表水体东二排干主导功能为混合区,根据《关于<关于进入排水干渠水质标准的咨询函>的复函》( (略) 生态环境局),排入东二排干的废水指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5项污染物指标应符合《地表水环境指标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3、噪声 项目主要为生产废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拉运干化污泥车辆的噪声。项目采取了对风机设备采取了消声措施,对机泵等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以上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涉及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脱水后产生的干化污泥和PAM药剂的废弃包装。 (1)干化污泥 该项目干化污泥主要由污泥脱水间脱水后产生,根据《黑鱼湖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略) 政工程东北 (略) ),本项目产生污泥量为13.68t/d,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的干化污泥直接由输送带送至拉运车辆后拉运至黑龙江 (略) 处理。 (2)PAM药剂废弃包装 该项目运行期在污泥浓缩和脱水阶段涉及投加PAM药剂,PAM药剂均为袋装储存,产生量约为0.04t/a(0.00011t/d),产生的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至药品储存区域的专用塑料桶内,由药剂厂家进行统一回收。 |
2 | 中国 (略) 大庆北压试验基地危废贮存点项目 | (略) 萨尔图区风云北村中国 (略) 大庆北 (略) 内 | 中国 (略) 大庆北压试验基地 | 大庆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将原有危废贮存库废弃不用,新建1处规范化危废贮存点,内设2个隔间,润滑油隔间和危废隔间,对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进行贮存,最大贮存润滑油:6.8t/a、废润滑油:0.85t/a、废润滑油桶:1.25t/a、废活性炭:0.201t/a、废含油抹布及手套:0.02t/a。均来自本企业内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购买一体式暂存柜作为危废贮存点,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污染环节是设备堆放和运输产生的扬尘、汽车运输尾气等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扬尘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制。如果只洒水不清扫,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清扫后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可有效降低扬尘量。因此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②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工程在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由于车辆排放的尾气为流动的线源,影响范围较大,但使用期短,其污染不集中且扩散能力相对较快,因此对环境的空气的影响不是很大。 在施工期间采取施工场地、道路定时洒水、清扫和冲洗,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本项目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一些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产生的这些污染物也将消失。 2、废水 工程购买一体式危废贮存点,因此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不涉及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与氨氮。生活污水排放至已建化粪池,定期清掏无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施工噪声控制在昼间70dB(A),夜间控制在55dB(A)。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拟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 (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将高噪声机械布置在远离厂界位置。 (3)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在严格落实以上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 (略) 政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充分利用建筑物料,少排放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是暂时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对环境的影响将会逐渐消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润滑油和废润滑油贮存区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在贮存和装卸过程中烃类物质的有机废气。 项目润滑油、废润滑油贮存在润滑油桶中,密封存储。由于密封存储,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量极少。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附录B中的非*烷总烃各类源排放因子的推荐值,项目参考原油存储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的产生因子,取0.123g/kg。项目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年贮存和周转最大总量为7.65t,则非*烷总烃产生总量约为0.001t/a。项目各贮存区上方联通,危废贮存点共设置一套负压收集系统(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处理后的废气由侧墙排风口无组织排放。项目非*烷总烃废气的排放量约为0.0002t/a,排放速率约为0.*kg/h。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运营期仅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进出厂区车辆限速管理,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分别收集在危废专用收集桶内,收集桶暂存在拟建的危废贮存点中的危废隔间,收集桶容积360L/个,收集桶密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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