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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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

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要求,需要对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建设活性炭再生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化验室、技术中心、废活性炭存储仓库、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站、废气治理系统等辅助设施;新上原料提升机、烘干炉、活化炉等设备左右;主要生产原料为饱和废活性炭,生产辅料有尿素、氧化钙和片碱,其中饱和活性炭 (略) 境内石化、精细化工、制药、电子半导体、印刷、涂装、涂布、复合材料等行业中涉VOCs原辅料或有机恶臭废气治理、废水治理使用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的企业。尿素、氧化钙和片碱用于废气处理系统中的SNCR脱硝、干式脱酸塔和碱洗喷淋塔设备,来源于国内采购。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利用废活性炭20000吨,产出再生活性炭12000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鸿为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江南镇儒溪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616室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南鸿为 (略)
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要求,需要对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建设活性炭再生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化验室、技术中心、废活性炭存储仓库、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站、废气治理系统等辅助设施;新上原料提升机、烘干炉、活化炉等设备左右;主要生产原料为饱和废活性炭,生产辅料有尿素、氧化钙和片碱,其中饱和活性炭 (略) 境内石化、精细化工、制药、电子半导体、印刷、涂装、涂布、复合材料等行业中涉VOCs原辅料或有机恶臭废气治理、废水治理使用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的企业。尿素、氧化钙和片碱用于废气处理系统中的SNCR脱硝、干式脱酸塔和碱洗喷淋塔设备,来源于国内采购。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利用废活性炭20000吨,产出再生活性炭12000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鸿为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江南镇儒溪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616室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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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南鸿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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