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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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

规划位置及范围:规划区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规划用地位于乌准铁路两侧,总用地面积1363.20公顷。规划西片区西临泰矿路,南至环城南路,东接国泰路,北靠开拓路(规划),规划用地面积611.96公顷;东片区位于吉彩路、环城南路、军垦路、戍边路、团结路、兵准大道围合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751.24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远期,近期:2025年末,远期:2035年末。

(3)发展定位

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立足点,以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主线,以衍生高价值功能性新材料为目标产品,着力统筹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着力提升核心技术和装备能力,着力健全支撑和保障体系,着力实现全要素优化、全过程绿色、全产业链高值。

(4)产业布局

园区总体按照“一园两片、一轴五区”的产业布局,其中五区为:煤电产业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区、煤化工产业区、有色金属(电解铝)冶炼及配套产业区、光伏发电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朱朝辉

单位联系方式:099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经济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

联系人:赵慧坤

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正式工作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报告书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保护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htt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

规划位置及范围:规划区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规划用地位于乌准铁路两侧,总用地面积1363.20公顷。规划西片区西临泰矿路,南至环城南路,东接国泰路,北靠开拓路(规划),规划用地面积611.96公顷;东片区位于吉彩路、环城南路、军垦路、戍边路、团结路、兵准大道围合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751.24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远期,近期:2025年末,远期:2035年末。

(3)发展定位

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立足点,以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主线,以衍生高价值功能性新材料为目标产品,着力统筹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着力提升核心技术和装备能力,着力健全支撑和保障体系,着力实现全要素优化、全过程绿色、全产业链高值。

(4)产业布局

园区总体按照“一园两片、一轴五区”的产业布局,其中五区为:煤电产业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区、煤化工产业区、有色金属(电解铝)冶炼及配套产业区、光伏发电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朱朝辉

单位联系方式:099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经济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

联系人:赵慧坤

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正式工作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报告书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保护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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