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评选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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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评选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县直县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县妇联、县清廉办、县文明办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评选2024年“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 “廉洁家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

二、评选名额

寻找评选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50户,“最美清廉家庭”15户,“廉洁家属”15名(相关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并从中择优推 (略) “最美家庭”(文明家庭)3户、“最美清廉家庭”3户、“廉洁家属”3名。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家庭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爱党爱国、乡村振兴、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典型: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交易;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践行诚信规范,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家庭成员中的家长注重清廉思想教育,重视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家庭成员人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廉洁家属”推荐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提醒家属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正确对待家属手中的权力,支持家属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帮助家属把好“家门”,不收礼,不受贿,不说情,不接受妨碍家属正确行使权力的宴请,不干涉家属的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3.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摒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对子女和亲属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正确对待和处理亲友关系,不利用家属职权的影响为子女、亲属牟取好处。

4.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为子女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教育子女自强自立,告诫亲属自尊自爱,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与家庭成员做到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学习上相互促进,努力共建幸福家庭。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家庭成员中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中有参与“黄、赌、毒”的;

4.家庭成员中有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有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中有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9.家庭成员中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行为的。

四、推荐程序

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直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要求,可以从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中择优推荐,也可以从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中的优秀家庭推荐。其中各乡镇、管理区要按照名额进行推荐上报,县直各单位可选择“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或“廉洁家属”其中一项进行推荐。特别说明:2016年以来已获得“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表彰的以及2022年、2023年已获得“最美清廉家庭” “廉洁家属”表彰的不得再重复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和家属在政治、纪律、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县妇联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请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寻找推荐工作。大力宣传清廉家风文化、新型婚育文化、家庭教育和时代新风,提升清廉家庭建设影响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寻找评选活动和清廉家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寻找工作的指导,挖掘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典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代表和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风家教大巡讲,宣讲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故事,展示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家风,培育清廉家风,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倡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家庭典型突出事迹和精神风貌,引领更多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复查等工作。对拟推荐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家庭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对先进典型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开展复查,确保先进性。

(四)拓展礼遇活动。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要持续争取爱心单位支持,给予基层“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礼遇,让有德者更有“得”。同时对这些家庭典型户回访,关爱帮助特别困难的家庭,提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荣誉感和社会认可度,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2024年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

2.《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5)、《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见附件6)、《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见附件7)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

3.“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 “廉洁家属”先进事迹材料另附,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以第三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内容不用面面俱到。

4.政审材料包括:廉政鉴定意见、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诚信证明等(如无工作单位的,只需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诚信证明)。

5.提供被推荐家庭全体成员3张电子版生活照。要求:(1)其中1张为家庭全家福合影,另外2张为家庭生活展示照片;(2)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图不小于2M、不低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3)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6.提供视频材料,可用手机拍摄,展示与家风主题有关的内容,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长3-5分钟。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汇总表、推荐表、事迹材料、政审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县妇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县妇联电子邮箱或OA办公系统。

联系人:黄小叶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q.com

OA办公系统:妇女联合会

附件:1.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4.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

5.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

6.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7.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



隆安县妇女联合会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

名额分配表

乡镇(单位)

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户)

最美清廉家庭(户)

廉洁家属(名)

备注

城厢镇

7(含震东社区2户)

1

1


南圩镇

5

1

1


那桐镇

5

1

1


雁江镇

4

1

1


*当镇

4

1

1


乔建镇

4

1

1


都结乡

5

1

1


古潭乡

3

1

1


屏山乡

3

1

1


布泉乡

3

1

1


华侨管理区

2

1

1


县直单位

5(其中教育系统1户,卫健系统1户、其他县直单位3户)

4

4


合计

50

15

15



附件2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附件3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附件4

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附件5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邮政

编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

获荣誉

1.县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最美清廉家庭

2.其他:

家庭特点

□抗击疫情□乡村振兴□绿色环保 □移风易俗 □孝老爱亲    □热心公益  □夫妻和睦   □尊老爱幼   □科学教子   □邻里互助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县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微信

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

获荣誉

1.县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最美清廉家庭

2.其他: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庭所在社区(村)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县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微信

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曾获荣誉


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庭所在社区(村)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县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表格名称
操作

各乡镇党委、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县直县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县妇联、县清廉办、县文明办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评选2024年“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 “廉洁家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

二、评选名额

寻找评选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50户,“最美清廉家庭”15户,“廉洁家属”15名(相关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并从中择优推 (略) “最美家庭”(文明家庭)3户、“最美清廉家庭”3户、“廉洁家属”3名。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家庭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爱党爱国、乡村振兴、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典型: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交易;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践行诚信规范,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家庭成员中的家长注重清廉思想教育,重视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家庭成员人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廉洁家属”推荐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提醒家属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正确对待家属手中的权力,支持家属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帮助家属把好“家门”,不收礼,不受贿,不说情,不接受妨碍家属正确行使权力的宴请,不干涉家属的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3.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摒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对子女和亲属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正确对待和处理亲友关系,不利用家属职权的影响为子女、亲属牟取好处。

4.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为子女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教育子女自强自立,告诫亲属自尊自爱,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与家庭成员做到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学习上相互促进,努力共建幸福家庭。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家庭成员中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中有参与“黄、赌、毒”的;

4.家庭成员中有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有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中有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9.家庭成员中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行为的。

四、推荐程序

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直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要求,可以从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中择优推荐,也可以从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中的优秀家庭推荐。其中各乡镇、管理区要按照名额进行推荐上报,县直各单位可选择“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或“廉洁家属”其中一项进行推荐。特别说明:2016年以来已获得“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表彰的以及2022年、2023年已获得“最美清廉家庭” “廉洁家属”表彰的不得再重复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和家属在政治、纪律、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县妇联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请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寻找推荐工作。大力宣传清廉家风文化、新型婚育文化、家庭教育和时代新风,提升清廉家庭建设影响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寻找评选活动和清廉家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寻找工作的指导,挖掘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典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代表和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风家教大巡讲,宣讲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故事,展示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家风,培育清廉家风,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倡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家庭典型突出事迹和精神风貌,引领更多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复查等工作。对拟推荐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家庭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对先进典型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开展复查,确保先进性。

(四)拓展礼遇活动。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要持续争取爱心单位支持,给予基层“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礼遇,让有德者更有“得”。同时对这些家庭典型户回访,关爱帮助特别困难的家庭,提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荣誉感和社会认可度,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2024年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

2.《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5)、《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见附件6)、《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见附件7)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

3.“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 “廉洁家属”先进事迹材料另附,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以第三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内容不用面面俱到。

4.政审材料包括:廉政鉴定意见、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诚信证明等(如无工作单位的,只需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诚信证明)。

5.提供被推荐家庭全体成员3张电子版生活照。要求:(1)其中1张为家庭全家福合影,另外2张为家庭生活展示照片;(2)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图不小于2M、不低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3)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6.提供视频材料,可用手机拍摄,展示与家风主题有关的内容,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长3-5分钟。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汇总表、推荐表、事迹材料、政审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县妇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县妇联电子邮箱或OA办公系统。

联系人:黄小叶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q.com

OA办公系统:妇女联合会

附件:1.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4.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

5.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

6.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7.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



隆安县妇女联合会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

名额分配表

乡镇(单位)

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户)

最美清廉家庭(户)

廉洁家属(名)

备注

城厢镇

7(含震东社区2户)

1

1


南圩镇

5

1

1


那桐镇

5

1

1


雁江镇

4

1

1


*当镇

4

1

1


乔建镇

4

1

1


都结乡

5

1

1


古潭乡

3

1

1


屏山乡

3

1

1


布泉乡

3

1

1


华侨管理区

2

1

1


县直单位

5(其中教育系统1户,卫健系统1户、其他县直单位3户)

4

4


合计

50

15

15



附件2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附件3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附件4

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附件5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邮政

编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

获荣誉

1.县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最美清廉家庭

2.其他:

家庭特点

□抗击疫情□乡村振兴□绿色环保 □移风易俗 □孝老爱亲    □热心公益  □夫妻和睦   □尊老爱幼   □科学教子   □邻里互助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县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2024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微信

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

获荣誉

1.县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最美清廉家庭

2.其他: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庭所在社区(村)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县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24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微信

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曾获荣誉


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庭所在社区(村)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县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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