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略) 科技厅工作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支持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高新技术项目,以及能够解决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的创新研发项目。优先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相关产业领域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 (略) 地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备科创属性、 (略) 的企业。申报单位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级(含)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胜出的企业、高端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强且技术成熟度高的企业、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孵化培育的科技型企业以及建立帮扶合作关系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已获得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单位须按照《 (略) 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以下简称“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书面承诺。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绿色门槛”制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填写
申报单位填写《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略) 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应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和机构(银行)推荐信。
本次申报主要为项目技术材料申报。其他材料,如可行性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规范性法律意见书等,待项目通过评审进入尽职调查环节后再行提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推荐
申 (略) 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 (略) 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过创新 (略) 科技局。 (略) 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通过所属园区推荐给高新区发改科经部, (略) 科技局。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投资项目由投资机构、银行 (略) 科技局。省属企业可直 (略) 科技厅。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附电子版, (略) 科技局一栏填写“ (略) 科技局”),于3月20日上午1100前报至所属园区联系人、请各园区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并填写《202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3月21日17:00前报送至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1科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后,按 (略) 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申报咨询:刘瑞彬*
省科技厅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申报咨询:*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孙钰茹*/*,邮箱:*@*ilusp.com;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倪维晨 *、*,邮箱:*@*q.com;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王秋凤*,邮箱:*@*63.com;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邮箱:*@*ttp://**;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张帅,乔红*,邮箱:*@*63.com;
附件: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3月6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略) 科技厅工作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支持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高新技术项目,以及能够解决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的创新研发项目。优先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相关产业领域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 (略) 地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备科创属性、 (略) 的企业。申报单位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级(含)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胜出的企业、高端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强且技术成熟度高的企业、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孵化培育的科技型企业以及建立帮扶合作关系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已获得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单位须按照《 (略) 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以下简称“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书面承诺。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绿色门槛”制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填写
申报单位填写《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略) 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应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和机构(银行)推荐信。
本次申报主要为项目技术材料申报。其他材料,如可行性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规范性法律意见书等,待项目通过评审进入尽职调查环节后再行提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推荐
申 (略) 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 (略) 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过创新 (略) 科技局。 (略) 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通过所属园区推荐给高新区发改科经部, (略) 科技局。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投资项目由投资机构、银行 (略) 科技局。省属企业可直 (略) 科技厅。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附电子版, (略) 科技局一栏填写“ (略) 科技局”),于3月20日上午1100前报至所属园区联系人、请各园区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并填写《202 (略) 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3月21日17:00前报送至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1科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后,按 (略) 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申报咨询:刘瑞彬*
省科技厅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申报咨询:*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孙钰茹*/*,邮箱:*@*ilusp.com;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倪维晨 *、*,邮箱:*@*q.com;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王秋凤*,邮箱:*@*63.com;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邮箱:*@*ttp://**;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张帅,乔红*,邮箱:*@*63.com;
附件: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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