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部分用地规划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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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部分用地规划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 (略) 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部分用地规划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本项目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2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规划建筑高度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方案各地块的规划高度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增加商业地上规模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坚持“以人为中心”,考虑周边已 (略)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同时结合中心城区节地标准,统筹确定本次规划商业地块的建筑高度及地上规模。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明确开闭站数量及建筑规模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公示图中已明确开闭站数量及建筑规模,1301-L01地块含用地面积不少于270平方米开闭站1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建成后可能引发光污染、噪声扰民、空气污染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我局意见:有关噪音、光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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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 (略) 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部分用地规划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本项目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2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规划建筑高度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方案各地块的规划高度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增加商业地上规模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坚持“以人为中心”,考虑周边已 (略)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同时结合中心城区节地标准,统筹确定本次规划商业地块的建筑高度及地上规模。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明确开闭站数量及建筑规模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公示图中已明确开闭站数量及建筑规模,1301-L01地块含用地面积不少于270平方米开闭站1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建成后可能引发光污染、噪声扰民、空气污染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我局意见:有关噪音、光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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