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嘉琪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嘉琪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嘉琪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6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分享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嘉琪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

天津嘉琪 (略)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0号2号楼3层303

天津 (略)

天津嘉琪 (略) 现拟投资1000万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0号2号楼3层303室并购置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建设“天津嘉琪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及研发量分别为:改性耐高温聚苯*烯高分子聚合物的研发(300批次,15-18kg/a)、蓝色ZnSe/ZnS蓝色量子点的研发(300批次,18-20kg/a)、量子点聚苯*烯板的研发(300批次,30-36kg/a)。其中,改性耐高温聚苯*烯高分子聚合物和蓝色ZnSe/ZnS蓝色量子点研发产物,全部用于本项目量子点聚苯*烯板的研发。最终研发成功的量子点聚苯* (略) 在南京大学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室进一步开发。研发不合格产物中,不合格的蓝色ZnSe/ZnS蓝色量子点作为实验废液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改性耐高温聚苯*烯高分子聚合物及量子点聚苯*烯板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装修及相关实验仪器的安装、调试,均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废包装材料和设备安装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研发、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手套箱、通风橱及万向罩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少量万向罩未收集的废气经实验室负压系统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清理室、检测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微负压系统收集后引至主管道;上述废气均引至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建设单位在加强各废气处理装置运营维护、定期按要求进行日常监测,确保各装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

本项目研发实验及测试结束后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实验台洗手池废水、间接冷却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全部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防控。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手套箱、通风橱及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等,针对室内噪声源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墙体隔音等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加强实验室内设备维护,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东侧、南侧、北侧的厂界噪声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昼65dB(A)、夜55dB(A))。在保障机器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物、不合格产物、废聚苯*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暂时堆放于实验室内东南侧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含有机试剂的实验沾染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过期试剂,在保证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监管和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生活垃圾在做到《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

相关稿件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嘉琪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6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分享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嘉琪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

天津嘉琪 (略)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0号2号楼3层303

天津 (略)

天津嘉琪 (略) 现拟投资1000万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0号2号楼3层303室并购置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建设“天津嘉琪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及研发量分别为:改性耐高温聚苯*烯高分子聚合物的研发(300批次,15-18kg/a)、蓝色ZnSe/ZnS蓝色量子点的研发(300批次,18-20kg/a)、量子点聚苯*烯板的研发(300批次,30-36kg/a)。其中,改性耐高温聚苯*烯高分子聚合物和蓝色ZnSe/ZnS蓝色量子点研发产物,全部用于本项目量子点聚苯*烯板的研发。最终研发成功的量子点聚苯* (略) 在南京大学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室进一步开发。研发不合格产物中,不合格的蓝色ZnSe/ZnS蓝色量子点作为实验废液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改性耐高温聚苯*烯高分子聚合物及量子点聚苯*烯板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装修及相关实验仪器的安装、调试,均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废包装材料和设备安装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研发、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手套箱、通风橱及万向罩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少量万向罩未收集的废气经实验室负压系统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清理室、检测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微负压系统收集后引至主管道;上述废气均引至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建设单位在加强各废气处理装置运营维护、定期按要求进行日常监测,确保各装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

本项目研发实验及测试结束后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实验台洗手池废水、间接冷却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全部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防控。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手套箱、通风橱及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等,针对室内噪声源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墙体隔音等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加强实验室内设备维护,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东侧、南侧、北侧的厂界噪声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昼65dB(A)、夜55dB(A))。在保障机器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物、不合格产物、废聚苯*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暂时堆放于实验室内东南侧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含有机试剂的实验沾染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过期试剂,在保证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监管和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生活垃圾在做到《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

相关稿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