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6日拟对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3月6日拟对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 | 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河南平煤神马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3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运1备)、2×40MW抽汽背压汽轮发电机组、供热首站、储煤场、煤炭输送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等;部分工程依托河南平煤神马 (略) 现有的办公生活设施、循环水站、空分空压站、供水系统、综合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系统、一般固废间等。项目总投资为*.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60万元,占总投资12.7%。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炉内喷钙+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座150m烟囱排放;煤炭上料、破碎、转运、石灰石仓、消石灰仓、渣仓、灰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过密闭集气+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盐酸 (略) 现有碱破坏塔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聚碳公司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生活区 (略) 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其中输煤系统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分别采用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生活废水、厂房地面冲洗等杂用水等 (略) 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工艺为“一级强化预处理+二级 A/O生物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规模200m3/h),处理后部分排入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部分回用。经处理后废水与循环水站排水经总排口外排至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中,飞灰、炉渣、脱硫副产物外售综合利用,铁屑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再利用,生活垃圾和废除尘器布袋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焚烧处置,输煤系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运输煤系统废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脱硝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抹布、废变压器油、储油罐油泥、废蓄电池、废实验试剂与试剂瓶等,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收集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工程中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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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 | 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河南平煤神马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3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运1备)、2×40MW抽汽背压汽轮发电机组、供热首站、储煤场、煤炭输送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等;部分工程依托河南平煤神马 (略) 现有的办公生活设施、循环水站、空分空压站、供水系统、综合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系统、一般固废间等。项目总投资为*.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60万元,占总投资12.7%。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炉内喷钙+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座150m烟囱排放;煤炭上料、破碎、转运、石灰石仓、消石灰仓、渣仓、灰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过密闭集气+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盐酸 (略) 现有碱破坏塔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聚碳公司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生活区 (略) 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其中输煤系统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分别采用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生活废水、厂房地面冲洗等杂用水等 (略) 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工艺为“一级强化预处理+二级 A/O生物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规模200m3/h),处理后部分排入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部分回用。经处理后废水与循环水站排水经总排口外排至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中,飞灰、炉渣、脱硫副产物外售综合利用,铁屑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再利用,生活垃圾和废除尘器布袋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焚烧处置,输煤系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运输煤系统废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脱硝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抹布、废变压器油、储油罐油泥、废蓄电池、废实验试剂与试剂瓶等,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收集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工程中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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