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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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 (略) 富华街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吨固态调味料项目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南首路西

伟日(山东) (略)

德州 (略)

项目投资260万元占地面积16518(平方米)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收集排放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产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浓盐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禹城东郊 (略)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徒骇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时发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厂房遮挡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废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杂质、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杂质收集后外售,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 (略) 富华街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吨固态调味料项目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南首路西

伟日(山东) (略)

德州 (略)

项目投资260万元占地面积16518(平方米)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收集排放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产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浓盐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禹城东郊 (略)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徒骇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时发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厂房遮挡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废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杂质、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杂质收集后外售,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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