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医学检测实验室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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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医学检测实验室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平潭医学检测实验室项目

申报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金井片区

建设期限

9个月

总投资

(估算)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997.88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1049.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49万元,基本预备费21.62万元,建设期利息32.00万元,医学检测设备费用563.50万元),二期信息化工程费用948.40万元(暂估)。

资金来源

争取专项债券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修缮改造疾控中心二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内设功能包括病例筛查实验室(实验室)、样本处理保存室(培养室)、疫苗储存室(试剂储存)、生物标本采集室(标本制备区)、接待区(准备区)、医学检验室、接种室、采血室等;修缮室外软基处理、入口大门、道路、围墙、室外环境、室外给排水管线、室外电气管线及照明、室外污水处理设施、外立面排水立管等附属配套设施,并采购医学检测设备以及信息化检测平台。本项目拟分期实施,一期工程:主要包括对疾控中心二层约1000平方米建筑进行修缮改造,用于设置平潭医学检测实验室,内设功能包括例筛查实验室(实验室)、样本处理保存室(培养室)、疫苗储存室(试剂储存)、生物标本采集室(标本制备区)、接待区(准备区)、医学检验室、接种室、采血室等,建筑修缮改造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水电、弱电、暖通等改造,修缮室外软基处理、入口大门、道路、室外环境、围墙、室外给排水管线、室外电气管线及照明、室外污水处理设施、外立面排水立管等附属配套设施,并采购医学检验检测设备。二期工程:主要为信息化检测平台,平台具体构成包括疾控中心二楼在线监测LCD大屏、卫生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化工程(包含饮用水监管系统(包含二次供水)、游泳池水监管系统、放射监管系统、医疗废弃物监管系统、重点场所监管系统、智慧大屏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指挥中心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具体由建设单位向数字办另行申报审批)。

受理窗口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12345转

联系人

何梦婷

电子邮箱

*@*63.com

邮政编码

*

邮政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项目名称

平潭医学检测实验室项目

申报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金井片区

建设期限

9个月

总投资

(估算)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997.88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1049.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49万元,基本预备费21.62万元,建设期利息32.00万元,医学检测设备费用563.50万元),二期信息化工程费用948.40万元(暂估)。

资金来源

争取专项债券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修缮改造疾控中心二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内设功能包括病例筛查实验室(实验室)、样本处理保存室(培养室)、疫苗储存室(试剂储存)、生物标本采集室(标本制备区)、接待区(准备区)、医学检验室、接种室、采血室等;修缮室外软基处理、入口大门、道路、围墙、室外环境、室外给排水管线、室外电气管线及照明、室外污水处理设施、外立面排水立管等附属配套设施,并采购医学检测设备以及信息化检测平台。本项目拟分期实施,一期工程:主要包括对疾控中心二层约1000平方米建筑进行修缮改造,用于设置平潭医学检测实验室,内设功能包括例筛查实验室(实验室)、样本处理保存室(培养室)、疫苗储存室(试剂储存)、生物标本采集室(标本制备区)、接待区(准备区)、医学检验室、接种室、采血室等,建筑修缮改造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水电、弱电、暖通等改造,修缮室外软基处理、入口大门、道路、室外环境、围墙、室外给排水管线、室外电气管线及照明、室外污水处理设施、外立面排水立管等附属配套设施,并采购医学检验检测设备。二期工程:主要为信息化检测平台,平台具体构成包括疾控中心二楼在线监测LCD大屏、卫生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化工程(包含饮用水监管系统(包含二次供水)、游泳池水监管系统、放射监管系统、医疗废弃物监管系统、重点场所监管系统、智慧大屏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指挥中心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具体由建设单位向数字办另行申报审批)。

受理窗口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12345转

联系人

何梦婷

电子邮箱

*@*63.com

邮政编码

*

邮政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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