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件小型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横溪镇栎斜村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主要从事健身器材的制造、加工,企业拟投资510万元,租 (略) 鄞州区横溪镇栎斜村的厂房中间一幢1-3楼,租赁面积为5222.73平方米,实施“年产1000万件小型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2 | 年产5万套电缆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211号 | 宁波东 (略) | 本项目拟投入250万元,购置成型机、注橡机、扩张机等主要设备,形成年产5万套电缆附件的生产能力。企业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控安全生产标准,做好急预案与演练,组织定期核查和隐患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本项目实施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 无 | 1、废气治理 本项目注橡成型及加热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再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从严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 注橡成型机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蒸发损耗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新周净化水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COD、复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 (略)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的相关标准)后排入甬江。 3、噪声治理 企业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 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硅胶边角料及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部门;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无 |
3 | 年产4万米陶瓷金属复合材料激光熔覆强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3幢1-2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拟投资1160万元,租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3幢1楼1-2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1170m2。企业拟购置地铁钢轨强化车、地铁尖轨激光强化加工中心、民用刀具激光强化加工中心、工业刀具激光强化加工中心、工业模具激光强化加工中心、TBM刀圈再制造强化加工中心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4万米陶瓷金属复合材料激光熔覆强化的生产能力。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及落实环保落实,具体为:废气治理措施:打磨粉尘、喷涂废气经移动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油品挥发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加强管理;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4 | 年产10万台逆变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达路688号9幢2楼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成立于2022年1月10日,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微型逆变器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1012万元,租用宁波商 (略) 部分闲置厂房(2909m2),购置自动点胶机、自动灌胶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0万台逆变器的生产能力。 | 无 | 1、废气治理 点胶废气、焊接废气、灌胶废气、擦拭废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园区)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固废治理 厂区设有危废仓库。焊渣、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抹布、危险废包装、废油桶、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治理 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布置于车间中央;车间除门窗外实墙封闭,采用隔声门窗,生产时门窗处于关闭状态;设备经常维修保养,加强管理。 | 无 |
5 | 年产6000吨热塑性塑料粒子及200吨混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雁湖路237号 | 宁波盈 (略) | 宁波盈 (略) 成立于2016年09月02日, (略) ,现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拟投资150万元,租赁姜山镇仪门村工业园区厂房(宁波盈 (略) 厂区内)7号楼的第一、二层作为生产用房,同时购入高速混合机、同向双螺杆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实行年产6000吨热塑性塑料粒子和200吨混料项目。 | 无 | ①投料粉尘:密闭投料间,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挤塑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可以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③储罐废气:加强车间通风,且储罐储存于室内,容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 无 |
6 | 年产15000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属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明光路1790号 | (略) (略) | (略) (略) (略) 鄞州区五乡镇沙堰村的厂房进行生产。企业现拟整体 (略)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明光路1790号,租用宁波泰 (略) 的4幢(1#厂房)和5幢(2#厂房)整幢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5000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属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及落实环保落实,具体为: 废气治理措施:焊接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清洗剂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水帘+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加强管理 固废治理措施:金属边角料、集尘灰、废滤芯、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漆渣、水帘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清洗废液、洗枪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3-0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件小型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横溪镇栎斜村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主要从事健身器材的制造、加工,企业拟投资510万元,租 (略) 鄞州区横溪镇栎斜村的厂房中间一幢1-3楼,租赁面积为5222.73平方米,实施“年产1000万件小型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2 | 年产5万套电缆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211号 | 宁波东 (略) | 本项目拟投入250万元,购置成型机、注橡机、扩张机等主要设备,形成年产5万套电缆附件的生产能力。企业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控安全生产标准,做好急预案与演练,组织定期核查和隐患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本项目实施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 无 | 1、废气治理 本项目注橡成型及加热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再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从严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 注橡成型机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蒸发损耗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新周净化水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COD、复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 (略)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的相关标准)后排入甬江。 3、噪声治理 企业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 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硅胶边角料及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部门;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无 |
3 | 年产4万米陶瓷金属复合材料激光熔覆强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3幢1-2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拟投资1160万元,租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3幢1楼1-2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1170m2。企业拟购置地铁钢轨强化车、地铁尖轨激光强化加工中心、民用刀具激光强化加工中心、工业刀具激光强化加工中心、工业模具激光强化加工中心、TBM刀圈再制造强化加工中心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4万米陶瓷金属复合材料激光熔覆强化的生产能力。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及落实环保落实,具体为:废气治理措施:打磨粉尘、喷涂废气经移动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油品挥发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加强管理;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4 | 年产10万台逆变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达路688号9幢2楼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成立于2022年1月10日,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微型逆变器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1012万元,租用宁波商 (略) 部分闲置厂房(2909m2),购置自动点胶机、自动灌胶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0万台逆变器的生产能力。 | 无 | 1、废气治理 点胶废气、焊接废气、灌胶废气、擦拭废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园区)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固废治理 厂区设有危废仓库。焊渣、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抹布、危险废包装、废油桶、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治理 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布置于车间中央;车间除门窗外实墙封闭,采用隔声门窗,生产时门窗处于关闭状态;设备经常维修保养,加强管理。 | 无 |
5 | 年产6000吨热塑性塑料粒子及200吨混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雁湖路237号 | 宁波盈 (略) | 宁波盈 (略) 成立于2016年09月02日, (略) ,现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拟投资150万元,租赁姜山镇仪门村工业园区厂房(宁波盈 (略) 厂区内)7号楼的第一、二层作为生产用房,同时购入高速混合机、同向双螺杆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实行年产6000吨热塑性塑料粒子和200吨混料项目。 | 无 | ①投料粉尘:密闭投料间,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挤塑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可以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③储罐废气:加强车间通风,且储罐储存于室内,容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 无 |
6 | 年产15000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属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明光路1790号 | (略) (略) | (略) (略) (略) 鄞州区五乡镇沙堰村的厂房进行生产。企业现拟整体 (略)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839号、明光路1790号,租用宁波泰 (略) 的4幢(1#厂房)和5幢(2#厂房)整幢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5000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属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及落实环保落实,具体为: 废气治理措施:焊接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清洗剂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水帘+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加强管理 固废治理措施:金属边角料、集尘灰、废滤芯、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漆渣、水帘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清洗废液、洗枪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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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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