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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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沁源县沁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沁政发〔2024〕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强化沁河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同意易闻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码:2403-*-89-01-*

四、建设单位:沁源县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地点:沁源县城南谷近街和谷州路交叉口西北侧

七、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3062㎡,新建建筑总面积3216㎡。

(二)建设内容:新建地上四层的党群服务楼3045㎡,地上一层、地下一层的水泵房171㎡,并进行室外硬化、绿化、管网、消防水池、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7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1364.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77万元,预备费155.9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九、建设期限:

2024年6月-2025年5月

十、项目支撑文件:

《中共沁源县委办公室 县委常委会(县委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第21期)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十一、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事项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十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年综合能耗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并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核,同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竣工等基本信息。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沁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7日

核准号2024-0005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xls


沁源县沁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沁政发〔2024〕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强化沁河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同意易闻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码:2403-*-89-01-*

四、建设单位:沁源县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地点:沁源县城南谷近街和谷州路交叉口西北侧

七、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3062㎡,新建建筑总面积3216㎡。

(二)建设内容:新建地上四层的党群服务楼3045㎡,地上一层、地下一层的水泵房171㎡,并进行室外硬化、绿化、管网、消防水池、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7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1364.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77万元,预备费155.9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九、建设期限:

2024年6月-2025年5月

十、项目支撑文件:

《中共沁源县委办公室 县委常委会(县委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第21期)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十一、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事项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十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年综合能耗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并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核,同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竣工等基本信息。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沁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7日

核准号2024-0005沁源县沁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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