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万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万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 (略) 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娇 | ||||||
详细地址 |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区7号楼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75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区7号楼 | 占地面积 | 1769m2(建筑面积)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所在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区7号楼,企业租用玉环干江滨 (略) 的厂房,7号厂房共3层,企业租用1层、2层东侧及3层,建筑面积共4972m2,本项目仅使用1层(分东西两侧,东侧有部分区域转租给其他企业)及3层西侧部分区域,2层全部转租,项目使用建筑面积共1769m2。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的生产能力,其中500吨铝铸件加工成汽车零部件成品。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厂界西北侧93m处及厂界西南侧170m处有垟坑村居民点。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1)废气:熔化废气、压铸废气、抛砂及喷砂粉尘、抛光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 (3)固废: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喷砂及抛砂集尘灰、抛光集尘灰、废钢珠、废布带、抛光及喷砂及抛砂废气处理废布袋、熔化废气处理废布袋、熔化集尘灰、炉渣、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脱模剂循环处理滤渣、废油、焊渣、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 2、在熔化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炉渣罐上设集气罩收集高温炉渣产生废气的,待炉渣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炉渣储存间。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东西两侧车间采用两套处理设备分别处理,东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西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需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需覆盖压铸机进料口及开模区域(铝压铸机建议采用可推开/合拢型集气罩,在正常运行生产时,集气罩合拢集气排风;更换模具或检修设备时可推开集气罩可移动部分,方便维修设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东西两侧车间采用两套处理设备分别处理,东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西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抛砂及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管路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本项目湿式切削金属屑、抛砂及喷砂集尘灰、抛光集尘灰、废钢珠、废布袋、废布带、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熔化废气处理废布袋、熔化集尘灰、炉渣、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脱模剂循环处理滤渣、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 4、企业需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具体措施如下:企业应合理布局,设备布置尽量远离车间墙体,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空压机底部加减震垫、进风口消声器;抛光机、风机、冷室压铸机等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措施;风机设备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生产车间在作业时关闭门窗。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3月7日 ~ 2024年3月14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7日
关于拟对 (略) 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娇 | ||||||
详细地址 |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区7号楼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75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区7号楼 | 占地面积 | 1769m2(建筑面积)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所在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区7号楼,企业租用玉环干江滨 (略) 的厂房,7号厂房共3层,企业租用1层、2层东侧及3层,建筑面积共4972m2,本项目仅使用1层(分东西两侧,东侧有部分区域转租给其他企业)及3层西侧部分区域,2层全部转租,项目使用建筑面积共1769m2。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1600吨汽配铝铸件的生产能力,其中500吨铝铸件加工成汽车零部件成品。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厂界西北侧93m处及厂界西南侧170m处有垟坑村居民点。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1)废气:熔化废气、压铸废气、抛砂及喷砂粉尘、抛光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 (3)固废: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喷砂及抛砂集尘灰、抛光集尘灰、废钢珠、废布带、抛光及喷砂及抛砂废气处理废布袋、熔化废气处理废布袋、熔化集尘灰、炉渣、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脱模剂循环处理滤渣、废油、焊渣、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 2、在熔化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炉渣罐上设集气罩收集高温炉渣产生废气的,待炉渣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炉渣储存间。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东西两侧车间采用两套处理设备分别处理,东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西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需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需覆盖压铸机进料口及开模区域(铝压铸机建议采用可推开/合拢型集气罩,在正常运行生产时,集气罩合拢集气排风;更换模具或检修设备时可推开集气罩可移动部分,方便维修设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东西两侧车间采用两套处理设备分别处理,东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西侧废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抛砂及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管路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本项目湿式切削金属屑、抛砂及喷砂集尘灰、抛光集尘灰、废钢珠、废布袋、废布带、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熔化废气处理废布袋、熔化集尘灰、炉渣、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脱模剂循环处理滤渣、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 4、企业需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具体措施如下:企业应合理布局,设备布置尽量远离车间墙体,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空压机底部加减震垫、进风口消声器;抛光机、风机、冷室压铸机等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措施;风机设备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生产车间在作业时关闭门窗。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3月7日 ~ 2024年3月14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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