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关于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凉州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甘肃国通绿桓 (略) 编制的《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31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四坝镇前庄村,与X161线K7+320处平面交叉,路线自东向西途经四坝镇、双城镇、洪祥镇,由金太阳产业园沿西营四干渠转而向西南进行,经五和镇、丰乐镇、永丰镇、西营镇,终点与G569曼大线K403+500处平面交叉。路线全长40.944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除城镇路段及受限段),一般路段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7.5m-14.0m。项目总投资753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1.5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拆迁(开挖)湿法作业、合理设置堆场、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运输车辆封闭、施工场地洒水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全线不设沥青拌合站和混凝土拌合站,全部外购成品,你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沥青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确保沥青烟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三)本次工程设置1处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在蔺家庄村南侧荒地,桩号为K17+430,占地面积为3000m2。施工营地主要用于施工材料堆放及施工机械停放、养护,施工人员不在施工营地食宿。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项目施工期不设取土场、弃土场。你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好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清运、处置工作。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旧路混凝土和沥青渣,以及土石弃方。废弃土石方、少量废渣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旧路混凝土和沥青废渣部分利旧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就近送至沿线各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五)项目在建设期要文明科学施工,合理安排作业周期,敏感路段禁止夜间施工,以防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
(六)项目在建设期应做好生态保护措施,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地表植被破坏。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修复和道路绿化工作,以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
(七)项目运营期应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做好道路绿化带建设和敏感路段的禁鸣、限速等措施,使道路红线外区域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噪声标准限值。道路在维修、养护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强化环境安全培训,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单位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4年2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关于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凉州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甘肃国通绿桓 (略) 编制的《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31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凉州区四坝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四坝镇前庄村,与X161线K7+320处平面交叉,路线自东向西途经四坝镇、双城镇、洪祥镇,由金太阳产业园沿西营四干渠转而向西南进行,经五和镇、丰乐镇、永丰镇、西营镇,终点与G569曼大线K403+500处平面交叉。路线全长40.944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除城镇路段及受限段),一般路段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7.5m-14.0m。项目总投资753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1.5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拆迁(开挖)湿法作业、合理设置堆场、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运输车辆封闭、施工场地洒水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全线不设沥青拌合站和混凝土拌合站,全部外购成品,你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沥青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确保沥青烟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三)本次工程设置1处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在蔺家庄村南侧荒地,桩号为K17+430,占地面积为3000m2。施工营地主要用于施工材料堆放及施工机械停放、养护,施工人员不在施工营地食宿。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项目施工期不设取土场、弃土场。你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好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清运、处置工作。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旧路混凝土和沥青渣,以及土石弃方。废弃土石方、少量废渣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旧路混凝土和沥青废渣部分利旧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就近送至沿线各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五)项目在建设期要文明科学施工,合理安排作业周期,敏感路段禁止夜间施工,以防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
(六)项目在建设期应做好生态保护措施,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地表植被破坏。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修复和道路绿化工作,以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
(七)项目运营期应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做好道路绿化带建设和敏感路段的禁鸣、限速等措施,使道路红线外区域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噪声标准限值。道路在维修、养护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强化环境安全培训,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单位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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