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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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202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7 14:55 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 字体:[ ]

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北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小里桥土地征收项目

北洋镇人民政府

村镇建设管理办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会等集体决策

2024.12

2

北洋镇前蒋村村入口节点提升工程

北洋镇人民政府

经济发展办(农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会等集体决策

2024.12

3

2024年黄岩区北洋镇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北洋镇人民政府

村镇建设管理办(交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会等集体决策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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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7 14:55 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 字体:[ ]

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北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北洋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小里桥土地征收项目

北洋镇人民政府

村镇建设管理办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会等集体决策

2024.12

2

北洋镇前蒋村村入口节点提升工程

北洋镇人民政府

经济发展办(农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会等集体决策

2024.12

3

2024年黄岩区北洋镇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北洋镇人民政府

村镇建设管理办(交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会等集体决策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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